根据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程稽核业务补充细则(2020)(征询意见稿),对证据确凿且现场已完成补缴的重点关注名单车辆,在省级稽核管理系统进行证据链补充申请为追缴名单后进行补缴登记,同时上传补缴证明发起补缴流程,并审核通过后稽核管理系统自动更新为已补缴车辆名单类型,对未进行补缴登记的重点关注名单车辆,系统将保存记录后,如无逃费行为证据的,稽核管理系统将自动进行重点关注名单车辆转为正常车辆()

A.6个月 B.1年 C.3年D

时间:2024-05-16 19: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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