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一般程序主要适用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在道路上或者停车场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未按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阻塞的,处()元罚款。
交通警察对于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向违法行为人提出(),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按照《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的规定,发现行政相对人存在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不得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交通警察对轻微违法行为,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纠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后放行。
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的,行政机关不应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且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发现行政相对人存在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如何处理?
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且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应当对其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违法行为显著轻微且已改正的属于不予立案的情形。
违法行为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当事人有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公职人员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具有政务处分法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或者予以诫勉,免予或者不予政务处分。
应急管理普法知识: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公职人员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具有政务处分法规定的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进行或者予以诫勉,免予或者不予政务处分()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公案机关应当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公职人员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务处分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进行谈话提醒、()、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免予或者不予政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