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某公司派其雇员塞米尔来我国某企业安装、调试电器生产线,塞米尔于2014年3月1日来华,工作时间为9个月,但其中9月份在我国境内工作天数为18天,其他月份均足月在我国工作。其工资由法方企业支付,月工资折合人民币30000元(塞米尔适用附加费用扣除标准)。塞米尔9月份在我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2年8月有,甲企业向我国居民纳税人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取得转让费1000万元,甲企业就该项转让费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2014年10月,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境内某公司股息红利30万元,同时转让位于境内财产收入100万元(该财产的净值60万元),该公司就以上业务应该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万元。
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3年8月,甲企业向我国居民企业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取得转让收入10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就该项转让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7年8月,甲企业向我国居民纳税人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取得转让费1000万元(不合税)。甲企业就该项转让费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某企业2013年9月5日从境外进口一台大型设备,设备价款折合人民币230000元,设备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发生运费、保险费合计10000元。该企业于9月7日向海关申报缴纳关税,海关当日填发了税款缴款书。假设企业于9月28日缴纳关税,已知设备关税税率为10%,则该企业应缴纳滞纳金()元。
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3年9月,甲企业向我国居民纳税人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取得转让费2000万元,甲企业就该项转让费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在我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7年度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某外国企业将一项商标使用权提供给境内甲公司使用,甲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80万元(不含增值税)。甲公司2017年应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万元。
甲企业2015年8月15日从境外进口一批货物,货物价款折合人民币3500000元,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发生运费、保险费合计210000元。该企业于8月17日向海关申报缴纳关税,海关当日填发了税款缴款书。假设企业于9月15日缴纳关税,已知货物关税税率为20%,则该企业应缴纳关税滞纳金( )元。
现行政策规定,对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而从我国取得的利息收入,暂不征收营业税。
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3年8月,甲企业向我国居民纳税人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取得转让费1000万元,甲企业就该项转让费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3年8月,甲企业向我国居民企业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取得转让收入10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该项转让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2年8月,甲企业向我国居民纳税人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取得转让费1000万元,甲企业就该项转让费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2011年度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某外国企业将一项商标使用权提供给境内甲公司使用,甲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80万元。则甲公司应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为( )万元。
2012年度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某外国企业将一项商标使用权提供给境内甲公司使用,甲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80万元。甲公司应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万元。
疫苗生产企业是指我因境内的疫苗生产企业以及向我国()的境外疫苗厂商指定的在我国境内的代理机构。
2、某境外公司为我国境内B公司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含税价款为150 000元,该境外公司在我国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则B公司应当扣缴的增值税税额为()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下列所得,应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境外某企业,2017年投资中国某居民企业债券,2018 年取得不含税利息收入200万元,延期支付利息的不含税违约金10万元,债券转让所得20万元,假设利息所得的协定税率为7%,.上述利息所得在我国应缴纳所得税()万 元。.
俄国甲企业属于我国非居民企业,未在我国设立机构场所,2018年8月,甲企业转让给我国境内企业位于俄国境内的不动产,转让价格为100万元,该不动产原值100万元,已计提折旧20万元。2018年9月取得我国境内企业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不含税)50万元,则甲企业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境外某公司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3年取得境内甲公司支付的贷款利息收入100万元;取得境内乙公司支付的财产转让收人80万元,该项财产净值60万元。2013年度该境外公司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2017年度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某外国企业将一项商标使用权提供给境内甲公司使用,甲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80万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