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两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有()。
按照《中国石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年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 )年之后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
某建设项目因自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则原审批单位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关于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创业主体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给予( )处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处以(),并可以
下列属于违法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有()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定,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建造、运行、生产和使用等活动的,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力,限期补办手续或者恢复原状,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重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