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交通警察不得以现场记录方式固定证据,作为处罚依据。
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采取拖移机动车行政强制措施。()
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指定的地点。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怎么处理?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
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要();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罚款。
对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处罚款,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公安机关及其办案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机动车和行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有证据证明机动车一方已采取必要处罚措施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后,机动车再怎样进行赔偿?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受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机动车、行人通行的,可依法当场处以()罚款。
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通行规定的,处()。
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有证据证明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员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这里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采取了过错推定原则。( )
《道交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