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旅客的基本权利:对运送期间因某种过错造成的随身携带物品损失有权要求承运人赔偿。
旅客由太原前往北京,由于旅客对行李照顾不周造成随身携带物品损坏,承运人不付赔偿责任。
我国《民用航空法》规定:“因为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的事件,造成旅客托运行李毁灭、遗失或有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承运人对旅客随身携带行李的责任期间为在机场内、民用航空器上和机场外降落的任何地点、行李处于承运人掌管下的全部期间。
关于我国《民用航空法》中承运人对旅客随身携带行李的责任的规定有()
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的毁灭、遗失或者损坏完全是由于该随身携带物品本身的()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或者托运行李的毁灭、遗失或者损坏完全是由于行李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者缺陷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航空运输期间”是指在机场内、民用航空器上或者机场外降落的任何地点,托运行李、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承运人的基本义务:对运送期间因承运人过错造成的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损失依据情况可不予以赔偿。
对运送期间因承运人过错造成的随身携带物品丢失,旅客有权要求承运人赔偿。()
我国《民用航空法》中承运人对旅客随身携带行李的责任的规定有()。
根据《雅典公约1990年议定书》规定,承运人对随身行李的灭失或损坏的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对每位旅客每次运输不得超过().
有些危险品的危险性较小,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作为()、手提或随身携带。凡是在托运行李、手提行李或随身携带物品中含有危险品的旅客,应在购票、办理乘机手续时向承运人说明情况,必须经检查符合规定后,此种危险品才可以作为行李运输。
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或者托运行李的毁灭、遗失或者损坏完全是由于行李本身的质量与缺陷造成的,航空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发生在上下航空器期间或航空器上发生的事件造成旅客的自理行李或随身携带物品的灭失(国内航班),乘运人承担的最高赔偿限额每位旅客不超过人民币()元。
旅客自理的行李包裹和随身携带的物品发生灭失、损坏的由承运方承担责任。
对运送期间因承运人()造成的旅客随身携带品损失予以赔偿。
航班过站期间,旅客不用携带随身行李物品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对于承运人的规定,以下物品中旅客不得随身携带,但可以作为行李交运的有()。
在公共航空运输期间,对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如果因发生在()的事件,造成行李物品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危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除因执行公务并按照国家规定经过批准外,禁止旅客携带枪支、()乘坐民用航空器。禁止违反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品作为行李托运
承运人的义务对运送期间发生的旅客身体损害和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损失都予以赔偿。()
根据《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第37条,旅客的随身行李物品应当经过民航行李安检设备检查。发现可疑物品时,民航安检机构应当立即报告机场公安机关()
承运人义务包括对运送期间因承运人过错造成的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损失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