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室内消火栓消防给水管道每根消防竖管的直径应按通过的流量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mm。
石油库消防、生产及生活用水采用同一水源时,水源工程的供水量应按最大消防用水量的()倍计算确定。
对于如居住区、工厂和丁、戊类仓库的建筑物,当设有消防水池的消防给水系统时,消防应按火灾延续时间为2h计算。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室内消火栓消防给水管道每根消防竖管的直径应按通过的流量经计算确定,但最小不应小于()mm
《烟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的,应设()
某汽车库,建筑面积3999m2,地下1层,层高3.30m,地下汽车库地面标高至室外地面的距离不大于10m。车库可停车101辆,划分1个防火分区,2个防烟分区。车库设人员疏散口2个,设汽车疏散口2个,汽车出入口均设防火卷帘。该汽车库消防供电负荷为二级,并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挡烟垂壁、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地下汽车库机械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次/h计算确定。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等建筑计算其消防用水量时,火灾延续时间应按3.00h计算
高层建筑内设有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时,其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的灭火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
消防水泵结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每个消防水泵结合器的流量按照()L/s计算。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室内消火栓消防给水管道每根消防竖管的直径应按通过的流量经计算确定,但最小应为()mm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规定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按火灾连续时间()所需最大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条款8.10.4)
液化气站中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按火灾连续时间()所需最大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
活生产用水量应按最大小时流量计算,消防用水量应按()计算。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进行室内、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时,下列高层建筑中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3h计算
建筑物内同时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时,其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开启的上述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当上述多种消防系统需要同时开启时,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可减少50%,但不得小于()。
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第7.1.4条规定,厂区内消防给水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发生火灾的次数及一次最大灭火用水量计算。建筑物一次灭火用水量应为()和()消防用水量之和
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给水量的要求,厂房及用于设备灭火的室内、室外消火栓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h计算;水轮发电机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min计算;油浸式变压器及其集油坑、电缆室、电缆隧道和电缆竖井等的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0.40h计算;油罐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0.50h计算。(GB50872-2014,11.2.3)()
消防用水的贮水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居住区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计算
甲醇装置分为变换、甲醇洗、甲醇合成等单元,总占地面积为1050000m2,厂区的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处的一次灭火用水量计算()
升压站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按一次考虑。消防用水量按室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之和确定。室内消防用水量包含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消防用水量。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开启的上述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当上述多种消防系统需要同时开启时,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可减少30%,但不得小于10L/s()
某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系统釆用两路供水,系统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为25L/S,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为15L/S,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 流量为20L/S,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为2h,市政给水管网能够保证室外消防用水,消防水池储存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用水量,消防水池有符合要求的补水措施,两路补水量均 为20L/S。则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最少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