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在线路允许速度大于120km/h区段进行设备检查时,必须增设驻站联络员,及时通报列车运行情况,并保持每5min联系一次。
在地面CTCS-2级和CTCS-1/0级区段边界增设特殊用途的CTCS级间切换应答器,其设置的基本要求是:线路允许速度大于160km/h
在线路允许速度υmax>120km/h区段进行设备检查时,应避开速度大于()km/h的列车;无法避开时,必须增设驻站联络员,及时通报列车运行情况,并保持每()min联系一次。
自动闭塞、半自动闭塞区间,在夜间或遇降雾、暴风雨雪,为消除线路故障或执行特殊任务,开行轻型车辆时,仍使用基本闭塞法行车。
线路允许速度在100km/h~120km/h的区段正线、到发线综合维修时的轨距容许误差为()毫米。
线路允许速度大于()区段或遇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隙望困难时,巡道工应行走路肩,察看线路状态。
在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区段钢轨顶面上有长大于25mm,深大于5mm的掉块可认为钢轨折断。
在允许速度大于160km/h的线路区段钢轨顶面上有长大于50mm,深大于()的掉块可认为钢轨折断。
凡在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区段进行设备检查时,应避开速度大于120km/h的列车;无法避开时,必须增设驻站联络员,并保持每3min联系一次。
线路允许速度()的区段,巡道、巡守人员应在路肩上行走,并注意察看线路状态。
线路允许速度大于120km/h区段或遇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瞭望困难时,巡道工应行走道心,察看线路状态。
在夜间或遇降雾、暴风雨雪,为消除线路故障或执行特殊任务,开行情形车辆时应停止使用基本闭塞法,改用电话闭塞法行车。
自动、半自动闭塞夜间或遇降雾。暴风雨雪,为消除线路故障或执行特殊任务,须开行轻型车辆时,行车凭证为()。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区间探伤作业在线路允许速度大于160km/h小于200km/h的防护距离是1400m。
动车组反方向运行时,在CTCS-2级区段200km/h线路上最高允许速度为()。
允许速度不大于160km/h的其他线路坡段长度不应小于该区段到发线有效长度的一半,个别困难地段也不应小于m()
无缝线路在允许速度大于160km/h区段钢轨顶面上有长度大于mm且深度大于5mm的掉块时即可判断为钢轨折断()
天窗点外线路限速(或允许速度)不大于60km/h的区段,可使用单人能随时撤出线路的轻便小型机具进行螺栓涂油、捣固、改道、补充或紧固轨道联结零件、垫入或撤出垫板等作业。()
动车组列车反方向运行时,在CTCS£2级区段,在250km£¯h线路上最高允许速度为()km£¯h。
高铁运行的大型养路机械司机应熟悉高铁运行区段内的设备情况及线路道岔的允许速度以及外轨超高大于125mm、线路坡度大于12‰等特定区段及有关运行、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路局防止职工伤亡事故措施和人身安全“十不准”》要求,在列车运行速度≥120公里/小时的区段,直达特快、特快、快速列车、特快行邮专列等运行速度在120公里/小时及以上的列车到达作业点前,本线及邻线作业人员必须下道,在距离钢轨头部外侧()米以外或安全处所避车
在夜间或遇降雾、暴风雨雪,为消除线路故障或执行特殊任务,开行轻型车辆时应停止使用基本闭塞法,改用电话闭塞法行车。技规311()
运行司机应熟悉高铁运行区段内的设备情况及线路、道岔的允许速度以及外轨超高大于mm、线路坡度大于‰等特定区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