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9〕10号)关于代理机构的规定正确的有()
2009年初中国保监会下发通知,要求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代理人应由保险公司进行专项培训,并通过公司相关的资格考试。代理人甲未通过公司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销售资格考试,只能销售意外险、分红险和普通寿险。为增加收入,甲擅自向李某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以下关于商业银行从事代理保险业务的销售人员资格条件的陈述中,正确的是()。 ①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保险销售从业资格条件 ②投资连结保险销售人员还应至少有1年以上保险销售经验 ③投资连结保险销售人员接受过不少于40小时的专项培训 ④投资连结保险销售人员不能够有不良记录 ⑤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于积极发展()业务的保险公司,中国保监会将视情况批准其新设分支机构,支持、鼓励其规范健康发展。
2010年至今被认为是银行保险业的转型期,中国保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出台多个重要文件,规范银行保险市场秩序,以促进银行保险业务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这期间的重要文件包括()。 ①《关于加强保险代理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②《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 ③《国务院关于保险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④《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 ⑤《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保险社团组织要做好诚信建设的()工作。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人身保险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年内不予批准其新设分支机构()。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0‟90号)规定,银行外部保险机构只能采取()开展营销。
在《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要引导保险机构制定公司内部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切实履行防控风险的主体责任。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不同类型的保险业务,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符合中国保监会关于()的有关规定
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9〕10号)关于代理机构的规定错误的是()
在我国银行保险规模不断扩大、影响不断加强的发展阶段,也出现了销售误导等问题,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解决相应的问题,监管部门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等,其中《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简称“90号文”),很大程度上改变了银行保险市场的发展格局,标志银行保险进入转型发展时期。
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关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2]77号)暂定高、中、低三个演示利率分别不得高于()
在《关于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保险公司进行电话回访的录音保存时间不少于()年。
为进一步推进保险资金运用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2014年,中国保监会下发《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根据该《通知》规定,保险公司投资资产(不含独立账户资产)主要划分为()。 ①流动性资产 ②固定收益类资产 ③权益类资产 ④不动产类资产 ⑤其他金融资产
中国保监会2007年出台了《关于印发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精算规定的通知》,该文件规定万能保险的基本保险费不得高于保单签发时的死亡保险金额除以()。
京保监发“关于在北京地区建立投资连结保险产品销售使用制度的通知”要求,投连产品销售适用制度,是指保险公司在销售投连产品过程中,应当根据投保人的()承受能力推荐相应风险等级的产品,将适合的产品销售给适合的投保人。
京保监发“关于在北京地区建立投资连结保险产品销售使用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公司应以公司统一格式向投保人反馈匹配检验结果。对于同意承保的,各公司应将评价结果与匹配检验结果作为业务档案存档,存档期限()保单有效期限。
京保监发“关于在北京地区建立投资连结保险产品销售使用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公司在销售投连产品时,应当对投保人进行调查和评价,由投保人()确认,并向其反馈评价结果。
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9〕10号)关于投资连结保险销售资格的说法错误的是()?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9〕10号),保险公司在银行渠道销售投资连结保险,其新单趸交保费不得低于人民币()万元。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要对的真实性开展自查自纠,防范数据不真实风险。①偿付能力数据②员工数据③财务数据④业务数据()
根据《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保监发〔2014〕3号),各商业银行代理销售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年金保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两全保险、财产保险(不包括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的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代理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可以在营业网点理财服务区、现金服务区对客户进行评估,根据产品风险等级提高销售门槛,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客户,并妥善保管客户评估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