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区(分监区)应按照监狱统一计划,认真做好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做到()落实。
当发生罪犯聚众行凶报复时,监区当班警察应()
监区(分监区)收押罪犯后应结合罪犯案由、刑期、()、入监教育期间改造表现等情况,编排互监组,确定承包民警。
罪犯禁闭期间,原押监区警察应对其进行不少于()的谈话教育
监区(分监区)应建立“()”,定期组织罪犯开展文体活动,丰富罪犯文化生活。
监区(分监区)考评组在研究罪犯奖扣分时,出席警察应达到应出席人数的()以上。
遇有罪犯伤、病情危重,短时间内有死亡危险等紧急情况时,监区警察书面请示当日监狱总值班领导同意后,送监狱总医院或社会医院救治,及时报告省监狱管理局,并在()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监区(分监区)民警收押罪犯时,应亲自进行()的检查。
发现罪犯自伤、自残事件时,监区警察应()
监区值勤警察应加强对罪犯出收工的管理,直接组织(),以及指挥罪犯队列行进等工作。
加强对老弱病残犯的个别谈话教育,监区(分监区)警察()对老弱病残犯谈话教育每人不得少于1次,对重点罪犯和有思想问题罪犯要及时谈话,并做好记录。
罪犯离监就医无须住院治疗的,由监狱医院提出离监就医建议,监区(分监区)警察填写《罪犯离监就医审批表》,经狱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带出,同时还要在当日通过综合业务平台报省监狱管理局备案。
发生罪犯故意违规生产或破坏生产工具时,监区警察应()
装卸结束后,监区(分监区)警察应先集合罪犯整队、清点人数,核对无误后带离装卸区,再由带车责任警察检查车厢并上锁,然后检查车顶、车底、工具箱、驾驶室等部位,及时将车辆带离。
监区(分监区)收押罪犯后,应结合罪犯()等情况,及时编排互监组,确定承包警察。
监区应成立心理辅导站,指定(),及时发现、掌握有心理障碍的罪犯,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专题知识讲座和辅导。
监区(分监区)承办罪犯计分考核工作的警察每月月初()个工作日内,将罪犯上月奖、扣分情况报“计考办”审核。
发生罪犯起哄闹事、骚乱时,监区警察应()
发生罪犯与监狱警察出现冲突事件,监区警察应()
发生罪犯集体绝食事件,监区警察应()
余刑多长时间以内的罪犯可以接受衣物、鞋子等出狱必需品,由监区警察代为保管()。
个别教育要严格执行“十必谈”的规定,监区警察对所管理的罪犯,应当每月至少安排()次个别谈话教育。
监狱其他警察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影响罪犯改造的信息,要予以记录并及时向监区和()反馈
罪犯拨打亲情电话时,值勤警察(),做好记录。发现通话内容有碍改造的,应立即中止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