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储量在30立方米以下的小型甲、乙类液体储罐与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最小为(),与裙房的防火间距最小为()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厂房的防火间距规定,高层厂房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最小应为()。
二类高层建筑裙房与耐火等级为三、四级的丙类厂(库)房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一类高层建筑裙房与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丙类厂(库)房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规定,防火间距应从距建筑物最近的储罐外壁、堆垛外缘算起,但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m。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规定,甲、乙类液体储罐厅成组布置时,()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8m。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规定,甲、乙、丙类液体的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或储罐组,其四周应设置不燃烧体防火堤。防火堤的设置应符合()。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规定,甲、乙类液体储罐成组布置时,单罐最大储量不应超过()立方米。
高层建筑与小型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最小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民用建筑使用丙类液体作燃料时,液体储罐总储量不应超过规范规定量,当直埋于高层建筑或裙房附近,面向油罐一面()范围内的建筑物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以不限。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的一般规定,液化石油气储罐组或储罐区四周应设置高度最小应为()的不燃烧体实体防护墙。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规定,两排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最小应为()m。
高层发用建筑使用丙类液体作燃料时,当液体储罐总会计师不超过15立方米,直埋于高层建筑或裙房附近,面向油罐一面4。00米范围内的建筑物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规定,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成组布置时,()类液体储罐的单罐最大储量为200立方米。
高层建筑裙房与化学易燃物品库房的最小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规定,甲、乙、丙类液体储成组布置时,组内储罐的布置不应超过()。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储量在150~200立方米的小型丙类液体储罐与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最小为(),与裙房的防火间距最小为()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储量在30-60立方米的小型甲、乙类液体储罐与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最小为(),与裙房的防火间距最小为()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储量在150立方米以下的小型丙类液体储罐与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至少为(),与裙房的防火间距至少为()
二类高层建筑裙房与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丙类厂(库)房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一类高层建筑裙房与耐火等级为三、四级的丙类厂(库)房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规定,甲、乙、丙类液体的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或储罐组,其四周应设置不燃烧体的防火堤。防火堤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最大储罐的容量,对于浮顶罐防火堤的有效容量可为其中最大储罐容量的()。
当小型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直埋时,其与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比露天的储罐防火间距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