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窃得一皮包,内有现金500元,手机1部,五四手枪1支,子弹20余发,张某将手枪藏于家中。一年以后,张某取出手抢,蒙面闯入一居民家中,持枪朝墙上射击数枪,抢得现金1万元。张某的行为()。
甲长期在某银行对面的小区内使用望远镜偷窥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款用户信息中的信用卡卡号和密码,获得大量银行客户信用卡信息,对于甲的行为定性错误的是()。
违法嫌疑人乘隙盗窃电脑U盘一枚和信用卡一张,根据U盘里面记录的内容获得受害人信用卡密码,并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得200元,民警根据自动取款机上的摄像将嫌疑人抓获,下列属于电子证据的是()。
小王是徽商银行黄山信用卡普卡持卡人,其卡中存有溢缴款500元,他在徽商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款100元,徽商银行应收取小王()取款手续费。
甲在王府井大街一ATM机排队取款时,发现ATM机内有上一个取款人遗失在机器内的借记卡,ATM机屏幕尚处于可取款操作页面,于是就取出卡内现金1万元。甲发现这是一个生财的好办法,就经常排队尾随他人取款,看是否有人将卡片遗失在机器内。此后在一个月的时间内,甲用此手法作案3起,共取得钱款2万余元。甲构成何罪?()
王某是一惯偷,一日窃得一张信用卡,送给了其朋友小张,对小张说是拾来的,让小张使用。小张使用信用卡购买手机两部,花费5600元,则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甲因为看到别人使用信用卡可以透支,也想趁机弄点钱花花,遂用自己的身份证在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甲在自动取款机上超过规定限额透支取走3万元,后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超过半年仍不归还,对于甲的行为定性错误的是()。
小王是徽商银行黄山信用卡普卡持卡人,他在北京工行自动取款机上取款1000元,徽商银行应收取小王()取款手续费。
银行卡助农取款可以为信用卡持卡人提供取款服务。()
小王是徽商银行黄山信用卡普卡持卡人,他在北京工行自动取款机上取款100元,徽商银行应收取小王()取款手续费。
小王是徽商银行黄山信用卡金卡持卡人,其卡中存有溢缴款500元,他在徽商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款100元,徽商银行应收取小王()取款手续费。
张某窃得一皮包内有500元,一部手机,五四手枪一支,子弹20余发,张某将手枪藏于家中。一年以后,张某取出手枪一支,蒙面持枪闯入一居民家中,朝墙上射击数枪,抢得10000元。张某的行为()。
小王是徽商银行黄山信用卡金卡持卡人,他在北京工行自动取款机上取款1000元,徽商银行应收取小王()取款手续费。
张先生本人有一张兴业银行的理财卡和一张信用卡,他可通过手机银行的()功能进行还款。
违法嫌疑人乘隙盗窃电脑软盘一张和信用卡一张,根据电脑软盘里面记录的内容获得受害人信用卡密码,并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得200元,民警根据自动取款机上的摄像将嫌疑人抓获,下列属于电子证据的是()。
由于不知道信用卡透支,收到银行催款信件去ATM自助取款机查询时,卡被取款机没收,该如何还款?
小王是徽商银行黄山信用卡金卡持卡人,他在北京工行自动取款机上取款100元,徽商银行应收取小王()取款手续费。
甲某窃得一皮包内有500元,一部手机,五四手枪一支,子弹20余发,甲将手枪藏于家中。一年以后,甲某取出手枪一支,蒙面持枪闯入一居民家中,朝墙上射击数枪,抢得10000元。甲某的行为()。
兴业银行自动存取款机(CRS)能提供查询余额、取款、存款、转账、兴业银行信用卡还款、修改密码等服务。
王某于2015年3月7日手持一张信用卡到自动取款机上取款,卡上存有500元人民币,王某欲取300元。在取款时由于操作失误多加了一个零,取300元变成取3000元。没想到,自动取款机并未因操作失误而拒付,而是吐出3000元,使王某大为意外。王某出于好奇,又操作一遍,结果自动取款机又吐出3000元。此时,王某已经知道自动取款机出现故障,但出于贪心,王某又先后从自动取款机取出人民币2万元,占为己有。案发后,王某认为又不是自己到银行去偷钱,是自动取款机把钱主动送给他的,王某的辩护律师也认为这是一个不当得利问题,属于民法调整的行为,不构成刑法中的犯罪。 问:本案到底是民法中的不当得利还是刑法中的犯罪呢?
张三搬家后尚未退房,请其好友李四为其打扫室内卫生。李四在打扫卧室时,从地上拾到一张光大银行的阳光信用卡。李四未将此卡交给张三,并于第二天到当地光大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分三次取出5000元现金(李四曾看到并记下了张三写在电话簿上的该卡密码),事后张问李是否见过该卡,李四称未见过。后张三报案查获了李四。李四构成何罪?()
张某窃得一皮包内有500元,一部手机,五四手枪一支,子弹20余发,张某将手枪藏于家中。一年以后,张某取出手枪一支,蒙面持枪闯入一居民家中,朝墙上射击数枪,抢得10000元。张某的行为()
某客户在我行分别有一张橙卡白金信用卡,额度为5万,一张卓展联名信用卡,额度为2万,一张家人的我行橙卡普卡的附属卡,额度为1万,则该名客户所持我行信用卡的可用额度一共为()
甲用其拾得的乙的身份证在丙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致使乙的姓名被列入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经查,丙银行在办理发放信用卡之前,曾通过甲在该行留下的乙的电话(实为甲的电话)核实乙是否申请办理了信用卡。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