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水法》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水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向水行政主管部门交纳的费用是()
我国现行《水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权。
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取用水资源。
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治水害等水事活动,应当遵守经批准的规划;因违反规划造成江河和湖泊水域使用功能降低、地下水超采、地面沉降、水体污染的,应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调度水资源时,应当注意维持江河的()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
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取水许可证,按照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下列取水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的是()。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和水工程拦蓄的水域内取水,应当办理取水许可,并按照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取得()。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所称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取用水资源。
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和水工程拦蓄的水域内取水,应当办理取水许可,并按照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从事()的,对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用水限额部分的水资源,由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根据取水口所在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实际取水量缴纳水资源费。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
国家对直接从地下或江河、湖泊取水的,实行()制度。
需要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怎样取得取水权?
根据《水法》第三十条规定水资源开发、利用应当注意维持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不得超量采取水资源。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有以下哪些情形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后,可以不建或者少建防空地下室?()
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在内河航行、装卸或者停泊的,应当悬挂(),按照规定显示专用信号。
7.位于河北省的某水资源开采企业,2019年7月利用设施直接从地下取用地表水,实际取用水量为33000立方米,对外销售水量为30000立方米。取水口所在地的税额标准为每立方米0.6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资源税()元。
位于河北省的某水资源开采企业,2019年7月利用设施直接从地下取用地表水,实际取用水量为33000立方米,对外销售水量为30000立方米。取水口所在地的税额标准为每立方米0.6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资源税()元。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取水或者利用水资源发电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
根据《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除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无需额外申领取水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