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患者()从事煤矿生产工作。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有()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瓦斯抽采工是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抽采()等工作的专职人员
矿山救护队大、中队指挥员应当由熟悉矿山救援业务,具有相应煤矿专业知识,从事煤矿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年以上和矿山救援工作()年以上,并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从事煤矿工作的职工在安全生产实践中应具备的意识和技能是()。
癫痫病和精神分裂症患者严禁从事煤矿生产工作。
严禁从事煤矿生产工作的人员有()患者。
煤矿必须有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机构,并配备满足工作需求的人员。
煤矿企业不得安排未经技能培训合格的人员从事生产作业活动。
矿山救护队大、中队长从事煤矿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年以上和矿山救护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担任。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从事()防治水和地质测量及火工品使用管理的部门负责人须有煤矿安全生产作业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
严禁()人员从事对账工作,各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对账人员。
按照《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下井带班人员的职责是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煤矿企业()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并配备5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煤矿企业不得安排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从事生产作业活动。
癫痫病患者()从事煤矿生产工作。
煤矿企业对新招入矿的人员可以直接安排从事生产作业活动。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煤矿企业、矿井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从事防治水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癫痫病和精神分裂症患者()从事煤矿生产工作
按定员配备生产人员,严禁的人员从事作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令》第四条规定:按规定配备生产人员,严禁()的人员从事作业
《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中“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
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
《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规定煤矿矿长、总工程师应具有煤矿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和副总工程师应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且应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以上的经历。其中矿长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矿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并在有效期内。煤矿企业“五长”必须有任命文件,并报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