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妨害公务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渔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的,由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妨害公务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妨害公务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未按照规定申请批准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妨害公务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者未按照规定未按照规定备案有关信息、召回计划,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的罚款。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未按照规定提取或者结转各项责任准备金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本规定的要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由上一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相关部门按《银监会工作人员履职问责试行办法》进行问责,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的罚款。
安检机构未按照规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未按照规定参加比对试验,拒不接受监督检查和管理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以()以下罚款。
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未按照《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披露有关信息或者披露虚假信息的,由电力监管机构给予批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已发给予处分。
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未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其资质证书。
承担防汛防台抗旱任务的水工程的管理单位,未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向水文机构和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提供水文监测信息、调度运行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款。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未按照规定申请批准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罚款。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承担防汛防台抗旱任务的水工程的管理单位,未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向水文机构和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提供水文监测信息、调度运行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款。
安检机构在用计量器具未经 ,超过检定周期未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计量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粮食收购企业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
银行阻挠或拒不接受外汇局现场核查或检查,或在业务抽查和现场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现银行为企业办理()业务时未充分履行审查职责的,外汇局可向银行进行风险提示,或按照《外汇管理条例》等法规予以处罚
威胁增加时,民航安检机构应当按照威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调整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