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于()年2月21日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号局长令颁布,于()年4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计量局1987年7月10日发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许可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的部门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颁发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规定,直接与电源连接的电动机应进行短路保护。
为了加强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2002]360号称为《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并于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设备()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守《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规定。
为了加强对液压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2002]358号文件称为《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并于2003年4月1日起施行。()
2003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实木地板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浙江、江苏、上海、广东、北京等5个省、直辖市46家企业生产的46种产品,合格35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
安装监督检验,是指锅炉安装过程中,在安装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安装过程进行的强制性、验证性的法定检验。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颁发实行的《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要求,对耗能型缓冲器需进行复位试验,复位时间应不大于()。
国家质检总局可根据需要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整公布实施
为加强对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杂物电梯验收检验与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指定了国质检锅[2002]33号文件,是()。
为了加强对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2003]33号文件称为《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并于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计量基准管理办法》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7年6月6日第()号发布。
为加强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与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指定了国质检锅[2002]360号文件,是()。
为了加强对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2002]1号文件称为《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并于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进行。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颁发实行的《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的要求,检验人员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现场检验至少由()持电梯检验员资格证书人员进行。
为加强对液压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原理,规范液压电梯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指定了国质检锅[2002]358号文件,是()。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可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进行注册检测,经检测符合适用的产品标准后,方可用于临床试验或者申请注册。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Q7015-2016)规定的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是在起重机械专业维保单位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的基础上,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依据本规则对纳入使用登记的在用起重机械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的检验。
为了加强对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2003】33号文件称为《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并于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并于2021年6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