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的罢免必须由原选举单位以()的过半数通过,或者由原选区以选民的过半数通过。
在直接选举时,要使选举有效,参加投票的选民必须达到选区全体选民的()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为秘密投票原则,即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如果选民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填写选票时,可以委托()代为填写。
英国下院议员的选举实行一人一票,匿名投票,从形式上看体现了民主的原则。但由于实行单一名额相对多数选举制,每个选区只有一名议员,且采用得票相对多数的人当选的办法,选举结果有可能出现() ①一个没有实权的议会和内阁 ②一个代表少数选民的政府 ③一个在下院席位中不占多数的内阁 ④一个实质上违背民主要求的政府
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经过原选区()的选民通过即可罢免。
2007年11月江东市沿江区举行区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外语学校第一选区可以选举产生1名正式区人大代表,王老师和李老师被确定为该选区的正式候选人。请联系直接选举中有关投票选举和当选的内容回答下列问题。王老师如果要有效当选人大代表,选区需多少选民参加投票?他必须获得多少选票?
提前进行的乌克兰()议会选举于当地时间10月26日举行,初步结果最早将于30日晚产生。乌克兰3357万选民在3万多个投票站进行了投票,全国当天出动了8万多警察保障投票站及周边地区安全,2000多名外国观察员对议会选举进行监督,但东部的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约半数选区、约460万选民无法参加投票。
某县A选区在举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应参加选举的登记选民为25000人,实际参加选举的选民为12350人。该选区3位候选人黄某、朱某和王某最后实际获得选票依次为6250票、3500票、2600票。依照我国选举法的规定,()能当选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某选区在举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时,应参加选举的选民为25000人,实际参加选举的选民为12350人。该选区三位候选人甲、乙、丙最后实际获得选票依次为6250票、3500票、2600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结果是()
美国的总统选举是全体美国公民都到指定地点投票参加总统选举,而我们的国家主席选举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由来自各个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选举出来的。存在这样的差别,是因为选举方式受下列因素的影响()①社会经济制度②物质生活条件③选民的态度④选民的文化水平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某村选民直接提名,可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全体选民投票,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提名结果。参加投票的选民应当超过某村全体选民的(),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各选区应该()或者()投票,由选举委员会主持。
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C
2004年修正后的《选举法》规定,原选区选民对县级人大代表提出罢免案必须有()
小张是哈尔滨市年满十八周岁的选民,他有权参加哈尔滨的市人大代表的选举投票。
参加投票的选民不足半数,选举()。
选举法规定,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某选区选民为1200人,实际参加选举的为1000人,甲候选人至少获()票才能当选人大代表。
某选区选举地方人民代表,代表名额人,第一次投票结果,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序为甲、乙、丙、丁,其中仅甲获得过半数选票。对此情况的下列处理意见哪一项符合法律的规定?
某选区选民为1200人,实际参加选举的为1000人,甲候选人至少获多少票才能当选?
某县A选区在举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应参加选举的登记选民为25000人,实际参加选举的选民为12350人,该选区三位候选人黄某、朱某和王某最后实际获得选票依次为6250票、3500票和2600票。依照我国《选举法》的规定,谁能当选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参加选举活动,投票选举人大代表的是()。A.公民B.选民C.候选人D 代表人
某县A选区在举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应参加选举的登记选民为25000人,实际参加选举的选民为12350人。该选区3位候选人黄某、朱某和王某最后实际获得选票依次为6250票、3500票、2600票。依照我国《选举法》的规定,三人均不能当选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是我国政治生活的大事。某县在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开展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438名县级人大代表候选人、623名镇级人大代表候选人依法参加了活动。这一做法有助于() ①拓宽公民政治参与渠道 ②使选举结果体现选民意愿 ③充分地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 ④让选民更好地了解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