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35-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文件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省一级机构副责任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措施。
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可以采取( )措施。
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指令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合并。()
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
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 )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反洗钱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实施跨境反洗钱监督管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接管和机构重组依照有关法律和()的规定执行。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和其它国家或者地区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但不可以实施跨境监督管理。93、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申请司法机关()。
未遵守()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商业银行未遵守资本充足率、存贷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同一借款人贷款比例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59、
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可以采取( )措施。
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同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可以采取下列哪项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直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反洗钱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实施跨境反洗钱监督管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
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可以采取()措施。
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