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口合同中,如果规定了凭样品买卖,又规定有品质说明的情况,卖方应承担所交货物既符合合同有关品质说明的规定,又与样品完全一致的双重义务。
按fOB成交,货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风险已经转移。因此,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如发现品质、数量、包装等与合同规定不符,卖方概不负责。()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如果买方不在实际收到货物之日起()年内将货物不符合同情形通知卖方,他就丧失声称货物不符合同的权利。
根据公约的规定,如果买卖合同没有规定交货的地点,而该合同又涉及货物的运输,货物的风险由卖方转移至买方的时间是()。
卖方交货严重不符,构成根本违约,买方依照公约规定宣告解除合同,在没有进行替代购买的情况下()。
甲是买方,乙是卖方,双方义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乙在甲付款之前有权拒绝其交货要求,甲在乙交货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付款要求。这在我国合同法理论上称作什么权利?()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如果卖方交货数量大于约定的数量,买方可以()
卖方交货的品质如果不符合同规定,买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但不能撤约。
品质公差一般为国际同行所公认的产品品质误差,即使在合同中不做规定,卖方交货品质在公认的范围内,也可以认为符合合同要求,买方不得再提出任何异议。
卖方所交货物如果多于合同规定的数量,按《公约》规定,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收全部货物。
采购合同中,卖方如果逾期交货超过约定期限的,买方的权利包括()。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于卖方交货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方可采取的救济方法有()。
合同中数量条款规定“10000MT5%moreorlessattheseller’soption”,卖方正待交货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问:(1)如果你是卖方,拟实际交货多少数量?(2)如果你是买方,在磋商合同条款时,有何注意事项?
卖方交货的品质如果不符合同规定,买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但不能撤约。()
如果卖方交货品质、规格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要求( )。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卖方所交付货物名称或者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甚至拒收货物或者撤销合同。
如果卖方交货数量超过买卖合同规定数量,买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 )
卖方所交货物如果多于合同规定的数量,按《公约》规定,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收全部货物。( )
按国际惯例,卖方交货数量如超过合同规定数量,买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
【判断题】按FOB、CFR、CIF三种贸易术语成交,货物在装运港上船以后,风险即告转移。因此,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买方如果发现到货品质、数量和/或包装有任何与合同规定不符的情况,卖方就不负责任。
案例分析题 1.某合同商品检验条款中规定以装船地商检报告为准。但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时却发现品质与约定规格不符。买方经当地商检机构检验并凭其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卖方却以上述商检条款拒赔。卖方拒赔是否合理?
按FOB、CFR、CIF三种贸易术语成交,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风险即告转移。因此,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买方如果发现到货品质、数量和/或包装有任何与合同规定不符的情况,卖方就不负责任。
按FOB、CFR、CIF三种贸易术语成交,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以后,风险即告转移。因此,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买方如果发现到货品质、数量和包装有任何与合同规定不符的情况,卖方都不用负责任()
9、卖方所交货物如果多于合同规定的数量,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收全部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