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治某(女方)与钱某(男方)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孩子由治某抚养。离婚后二人又达成书面协议:为使二人的主要精力放在抚养教育孩子身上和不影响财产的继承权归他人所有,再婚后二人都不得再生育子女,违者支付对方违约金2万元。2010年10月钱某与王某(女、未婚)结婚,并于2011年11月生育一子(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治某知道钱某生孩子后就以钱某违约为由,向其索要违约金2 万元,遭到钱某拒绝,治某向法院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钱某承担违约金。对此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此案的离婚夫妻禁止生育协议无效 B.此案的离婚夫妻禁止生育协议有效 C.原被告订立的协议侵害了王某的生育权 D.原被告订立的协议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E.生育权是法定的

时间:2023-01-15 12: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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