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烟丝,甲企业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20万,支付乙企业加工费3万,乙企业按照本企业同类烟丝价格36万元代收代缴甲企业消费税10.8万元,甲企业将委托加工的烟丝的10%按照3.6万元平价销售给职工;25%以12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丙卷烟厂,另有5%因管理不善发生毁损,则甲企业收回烟丝后的上述行为应缴纳消费税为( )万元。(上述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时间:2022-11-16 23:42:34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