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的重大历史性战略选择。新区位于华北平原,是京津冀腹地,与北京、天津都在1小时车程距离,邻近我国华北地区最大的湿地生态系统、被称为“华北之肾”的白洋淀。雄安新区自然环境条件的正确叙述是()
2017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的重大历史性战略选择。新区位于华北平原,是京津冀腹地,与北京、天津都在1小时车程距离,邻近我国华北地区最大的湿地生态系统、被称为“华北之肾”的白洋淀。除雄安新区外,已建立的具有全国意义新区是()
位于甲区的建筑工程公司与位于乙区的龙发集团签订一份在丙区建筑一栋3层共计6000平方米超市用房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并验收后,龙发集团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拖欠70万元一直未支付。建筑工程公司向乙区人民法院起诉,乙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以本案应由房屋所在丙区人民法院审理更合适为由裁定移送至丙区人民法院。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7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的重大历史性战略选择。新区位于华北平原,是京津冀腹地,与北京、天津都在1小时车程距离,邻近我国华北地区最大的湿地生态系统、被称为“华北之肾”的白洋淀。雄安新区的建设,对于首都北京的影响是()
王某在A市甲区购买了一套住房,请A市乙区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在装修的过程中因为疏忽大意,导致房屋墙面大面积受损。王某在与装修公司交涉无果后,于是向A市乙区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A市乙区法院认为自己无管辖权,应当由A市甲区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至甲区法院,而A市甲区法院认为该案应当由A市乙区法院管辖该案,拒绝接受A市甲区法院的移送,则关于该案的管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孔某在A市甲区拥有住房二间,在孔某外出旅游期间,位于A市乙区的建筑工程公司对孔某邻居李某房屋进行翻修。在翻修过程中,施工工人不慎将孔某家的墙砖碰掉,砖块落入孔某家中,损坏了电视机等家用物品。孔某旅游回来后发现此情况,交涉未果。孔某向乙区法院起诉,请求建筑工程公司赔偿。乙区法院认为甲区法院审理更方便,故根据被告申请裁定移送至甲区法院,甲区法院却认为由乙区法院审理更便利,不同意接受移送。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全球一共划分为24个时区,我国北京时间采用的是东八区区时。当北京时间早上6点时,位于东三区的莫斯科当时的时间为()
甲区A公司将位于丙市价值5000万元的写字楼转让给乙区的B公司。后双方发生争议,经丁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B公司在1个月内支付购房款。双方又对该协议申请法院作出了司法确认裁定。关于本案及司法确认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2003年5月,户口在甲区的齐某与户口在乙区的吴某结婚后居住在吴某家中。2004年3月,齐某与吴某在丙区因犯罪被丙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与5年。同年4月起齐某与吴某被关押在丙区监狱。2005年2月,齐某起诉与吴某离婚。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上海甲区的欣欣公司与北京乙区的华维公司签定化工原材料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交货地北京丙区。合同签订后,欣欣公司书面传真告知华维公司货在上海丁区,希望在丁区交货。华维公司同意,双方在丁区交货。后因化工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华维公司决定起诉。下列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家住某市甲区的李某诉家住同市乙区的夏某合同纠纷一案,合同履行地在乙区,甲区法院未受理李某的起诉。下列甲区法院向李某提出的不受理的理由,不正确的有()。
居住在甲区而户籍在乙区的王某,被所在地为丙区的公安局行政拘留,王某对此不服提起诉讼,管辖法院是()
第133题:孔某在A市甲区拥有住房两间, 在孔某外出旅游期间, 位于A市乙区的建筑工程队对孔某隔壁李某的房屋进行翻修。在翻修过程中, 施工队不慎将孔某家的墙上砖块碰掉, 砖块落入孔某家中, 损坏电视机等家用物品。孔某旅游回来后发现, 遂交涉, 但未获结果。孔某向乙区法院起诉。乙区法院认为甲区法院审理更方便, 故根据被告申请裁定移送至甲区法院, 甲区法院却认为由乙区法院审理更便利, 不同意接受移送。下列选项中, 说法错误的是()。
某市久石服装厂位于甲区,计划在乙区新建厂区。通过招标与中标程序,与奇骏建筑 公司(注册地在丙
位于甲区的森达贸易公司与位于乙区的大成机械厂签定一设备购销合同。合同签定后,森达贸易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大成机械厂提供了设备,但大成机械厂仅支付了部分设备款,拖欠36万元设备款一直未支付。森达贸易公司在催要设备款的过程中,发现大成机械厂虽然没有可用于还债的财产,但是对位于丙区的尚峰机械公司享有83万元的到期债权。根据上述案情,如果森达贸易公司以尚峰机械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下列关于大成机械厂诉讼地位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2006年,甲区A向乙区B借款5万元,定于2006年1月5日偿还,但2006年1月底A都未还款,于是B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A限期履行还款义务。但过了还款期,仍未还款,于是B于2006年3月向乙区法院申请执行。经查,A在丙区有价值6万元财产,在丁区有价值6万元财产。但到2007年3月乙区法院一直未执行。后B又向该市法院申请执行,则市法院的下列做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李平(女) 与王坚(男)二人于1993年在A市甲区某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B市乙区。1997年李平与王坚因在C市从事假烟生产被公安机关查获,C市丙区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以生产假冒产品罪判处李平与王坚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李平与王坚被关押在位于C市丁区的监狱。2000年5月,李平拟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
甲区A公司将位于丙市价值5000万元的写字楼转让给乙区的B公司。后双方发生争议,经丁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B公司在1个月内支付购房款。双方又对该协议申请法院作出了司法确认裁定。关于本案及司法确认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某企业(位于A市甲区)与某修理厂(位于A市乙区)于该市丙区订立了一份汽车修理合同,约定由该修理厂为该企业修理一辆卡车,修理费5000元,于汽车修理完毕后该企业领取汽车时支付。后来,汽车在该修理厂位于该市丁区的一个修理点修理完毕。该企业前去领取汽车时,称其资金困难,过一个月再支付修理费。但修理厂不同意,并不让该企业取走汽车。一个月后,该企业仍未支付修理费。修理厂在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本案中的汽车修理合同属于()合同。
2006年3月,住在A市甲区的齐明向陈方的户口所在地乙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陈方返还所借的3万元人民币,乙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2006年5月,经政府批准,陈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划归丙区,此外,乙区法院发现受理案件后第21天时,陈方即在丁区居住满l年,在这种情况下,齐明诉陈方欠款纠纷一案应当由哪个法院审理?()。
李平(女)与王坚(男)二人于1993年在A市甲区某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B市乙区。1997年李平与王坚固在C市从事假烟生产被公安机关查获,C市丙区人民法院子同年12月以生产假冒产品罪判处李平与王坚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李平与王坚被关押在位于C市丁区的监狱。2000年5月,李平拟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李平(女)与王坚(男)二人于1993年在A市甲区某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B市乙区。1997年李平与王坚在C市从事假烟生产被公安机关查获,C市丙区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以生产假冒产品罪判处李平与王坚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李平与王坚被关押在位于C市丁区的监狱。2000年5月,李平拟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户籍在甲区的陈某与位于乙区的中坤开发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陈某购买中坤开发公司在丙区开发的颐和家园12号楼的一套三居室住房。因中坤开发公司未按约定向陈某交付三居室住房。陈某诉至乙区法院,乙区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丙区法院。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孔某在A市甲区拥有住房两间,在孔某外出旅游期间,位于A市乙区的建筑工程队对孔某隔壁李某房屋进行翻修;在翻修过程中,施工队不慎将孔某家的山墙砖块碰掉,砖块落人孔某家中,损坏电视机等家用物品。孔某旅游回来后发现此情,遂交涉,但未获结果。孔某向乙区法院起诉。乙区法院认为由甲区法院审理更方便,故根据被告申请裁定移送至甲区法院,甲区法院却认为由乙区法院审理更便利,不同意接受移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