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出差的石家庄市民张先生,在一家晚报上得知,广州某旅行社新推出了一条“滨海三日游”旅游线路。该广告称: “这条线路在目前同类旅游线路中价格最便宜,项目最齐全,景色独特,令人流连忘返。”张先生便报名与另外18名游客共同参加了此条线路的旅游活动。可是在旅游过程中,张先生等游客并没有观赏到广告上所说的独特景色。广告上所称的“超大规模的海滨浴场”只不过是一个仅有两艘巡逻艇,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天然海湾,使得游客非常恐惧;同时游客还得知该旅行社委派的导游竟是一个没有导游证的某校实习学生。张先生等游客对该旅行社安排的此次旅游活动深感不满,认为旅游广告宣传内容不实,存有欺诈行为,便向石家庄市旅游投诉管理机关进行投诉。

根据所学相关法律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本案例中游客可向哪些单位请求赔偿,为什么? (2)张先生等游客向石家庄市旅游投诉管理机关进行投诉,能否得到受理,为什么? (3)本案例中旅行社有哪些违规行为?应如何处罚?

时间:2023-09-30 09: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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