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安排)中,对缔约对方居民申请享受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条款规定的税收协定待遇时,对申请人的受益所有人身份有严格的认定,协定(安排)中的受益所有人可以是()
对外国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实行源泉扣缴的方法,其实际征税时运用所得税率为()。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在我国,目前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应纳税所得额的( )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在我国,目前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应纳税所得额的( )个人所得税。
境外某公司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4年取得境内甲公司支付的股息500万元,取得境内乙公司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350万元。2014年度该境外公司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下列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对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设定的税收优惠说法错误的是()。
根据我国国内税法,对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征收的预提税税率是()。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可按20%的税率征收何种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取得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财产转让所得,按(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转让财产、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可按20%的税率征收何种所得税?()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项目中,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是:( )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30%。()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李某2013年5月份收入情况如下:(1)取得劳务报酬收入20000元;(2)取得股息收入1000元;国库券利息收入200元;(3)取得稿酬收入5000元;(4)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0000元,井将其中的5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希望工程基金。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劳务报酬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内、境外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没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均属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的规定,下列所得中,适用比例税率的有()。Ⅰ.财产租赁所得Ⅱ.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Ⅲ.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Ⅳ.承包经营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当前适用应纳税款=每次收入额20%的个人收入类型有()。Ⅰ.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Ⅱ.股息红利收入Ⅲ.财产租赁所得Ⅳ.偶然所得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规定个人的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可免缴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的比例税率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