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独立矿山企业6月份将开采的钨矿加工成精矿销售,因特殊原因税务机关无法准确掌握人选精矿时移送使用和销售的原矿数量,只知人选后的精矿数量为500吨,选矿比为1:20,钨矿单位税额为每吨2.4元,该钨矿6月份应纳资源税税额为()元。
资源税税目、税额的调整,由()确定。
某采矿企业2012年6月开采锡矿石50000吨,销售锡矿原矿40000吨、锡矿精矿100吨(无法确定移送使用的锡矿原矿数量),锡矿精矿的选矿比为1:12,锡矿资源税适用税额每吨0.8元。该企业6月应纳资源税()元。
资源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确定适用税额。
纳税人在计算资源税时,对适用税额的确定方法正确的有()。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资源税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由税务机关核定税额。 ( )
资源税中,对于伴选矿,在确定税目和税额时()。
对于划分资源等级的应税产品,其《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未列举名称的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纳税人的资源状况,参照《资源税税目税率明细表》和《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确定的邻近矿山或者资源状况、开采条件相近矿山的税率标准,在浮动30%的幅度内核定,并报()备案。
某钨矿企业2010年10月共开采钨矿石原矿60000吨,开采钨矿同时伴采部分锰矿石。直接对外销售钨矿石原矿50000吨、锰矿石原矿6000吨,以部分钨矿石原矿人选精矿8000吨,选矿比为40%,且精矿本月全部销售。钨矿石适用税额每吨0.6元,为单独规定锰矿石的税额。该企业10月份应缴纳资源税()元。
在课税对象和税目(即具体的征税项目,复杂的税种需设税目)不变的情况下,课税额与税率成()。
某采矿企业2015年6月开采锡矿石5万吨,销售锡矿原矿4万吨、锡矿精矿100吨(无法确定移送使用的锡矿原矿数量),锡矿精矿的选矿比为1:12,锡矿资源税适用税额每吨0.8元。该企业6月应纳资源税()元。
在课税对象和税目不变的情况下,课税额与税率成反比。()
某铜矿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销售铜精矿4000吨(选矿比为20%),每吨不含税售价1500元,当地铜矿石资源税每吨1.2元,当月无进项税额,应纳资源税和增值税税额为()。
某矿山开采企业在开采铅锌矿过程中伴采锰矿石。2014年7月开采铅锌矿石300万吨、锰矿石10万吨。当月销售提炼的锰精矿40万吨,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锰矿石原矿数量,已知其选矿比为20%;销售铅锌矿石、锰矿石原矿共计200万吨,铅锌矿石和锰矿石销售时未分别核算。则该矿山2014年7月应缴纳资源税()万元。(该矿山所在地资源税单位税额为:锰矿石6元/吨,铅锌矿石18元/吨)
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车船税法规定,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依据《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对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中未列举名单的纳税人使用的税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纳税人的资源状况,参照该表中确定的临近矿山的税额标准上下浮动一定的比例核定,这一规定的比例为()。
江西省铜矿6月份将开采的三等铜矿加工成铜精矿,因特殊原因税务机关无法准确掌握入选精矿时移送使用的原矿数量,只知入选后的精矿数量为500吨,选矿比为1:32,三等铜矿单位税额为每吨1.4元。该铜矿6月份应纳资源税税额为( )。
某铜矿厂用原矿入选铜精矿,因特殊原因税务部门无法准确掌握入选精矿时移送使用的原矿数量,只知其入选后精矿量为7000吨,选矿比为1:32,该铜矿资源等级属于五等,其适用的单位税额为每吨1.2元。请计算该铜矿应纳的资源税税额。
在课税对象和税目不变的情况下,课税额与税率成反比。()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的调整由()决定。
某矿山开采企业在开采锌矿过程中伴采锰矿石。2009年7月开采锌矿石400万吨、锰矿石10万吨。本月销售提炼的锰精矿40万吨,选矿比为20%;销售锌锰矿石原矿300万吨,锌矿石和锰矿石销售时未分别核算。该矿山2009年7月应缴纳资源税()万元。(该矿山资源税单位税额:锌矿10元/吨,锰矿2元/吨)
环境保护税的税目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等考虑后在规定的幅度内按规定程序确定具体适用税额的项目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