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贷款还款凭证上打印的客户名称与贷款账户名称不一致,应如何操作?()(1)进行“当日冲销”,抹账还原该笔收贷业务。(2)操作“查询客户号”交易,输入客户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查询并记录该证件号下的所有客户号。(3)进行“维护个人客户基本信息”或“维护对公客户基本信息”交易,修改错误的“客户姓名”和“短名”,修改成功后再进行正常的贷款还款。
客户购买凭证式国债时,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国债认购凭证,柜员审核客户提交的身份证件和国债认购凭证无误后,为其办理国债购买手续。根据核心系统提示,打印()
修改通存通兑方式,须由客户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存款凭证(存单、折)在地市内任一营业机构申请办理。
客户需要修改个人基本信息的,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特殊业务申请书,在“其他”栏处注明更改事项。但哪些个人基本信息是不能修改()。
客户因姓名或有效实名证件发生变更等原因,申请修改已开立账户的户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时,需客户本人持下列哪些资料办理()在全国任一网点办理,不允许代办。
客户在交行门户网站自助填写客户信息,办理预约开户和签约业务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交行柜面办理核实确认。柜员通过()交易,输入客户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或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证件信息后,联动进行身份证联网核查,输入相关信息,并留存客户身份证件影像后,点击进入“开立个人即办借记卡”业务。
个人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应提交()等,由他人代办则需同时提交客户本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维护和补充客户的其它信息(如客户详细资料、客户临时地址、客户证件信息、个人客户附加信息、企业客户附加信息)可以在建立客户基本信息后,使用()入口交易返回到相应的交易界面进行操作。
储蓄国债(电子式)客户变更在核心系统登记的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后,应使用()相应变更在国债系统登记的身份信息。
经办柜员确认身份证件、约定转存借记卡与开立的国债账户所有人为同一人,并审核客户证件和申请表各要素无误后,启动()交易进行凭证式国债到期委托兑付约定转存的认购和签约处理。
非真证件客户在办理()等系统校验证件类型和号码的业务,须填写《特殊业务申请书》凭有效身份证件、存单(折)办理,选择相关交易归真客户信息后再办理以上业务。
记账式国债销户,要求个人客户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借记卡到()网点办理销户。
网上银行个人注册客户如需变更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姓名等关键信息,可以在()提出申请变更。
客户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为唯一性标识。如系统提示证件号码重复,应检查系统是否已存在该客户,若已存在,不能作为新客户录入,只能在原()基础上进行修改。
柜员办理凭证式国债发行业务,经审核客户填写的现金存款凭证、核对客户身份证件、清点现金无误后,使用“3282国库券发行”交易记账,交易成功后打印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加盖()和柜员名章交客户
购买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的除提供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之外,还需提供在农行当地网点办理的()
投资者购买储蓄国债需在试点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国债帐户,开户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以下哪些证件类型可以申请成为个人网银注册客户?()
新建客户信息时,原则上证件类型不允许使用重号证件。如证件已被他人注册,可先选择重号证件新增客户信息,再使用10200个人关键信息修改交易进行证件类型互换操作()
客户办理国债业务的有效实名证件为:(),客户有效实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须与个人结算账户凭证的证件信息一致。
客户在身份证明信息发生变化后,至 柜台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账户或记账式国债账户身份证件变更()
个人客户在未开立账户前,可先行由()通过定价系统输入客户姓名、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等客户信息后,发起事前优惠利率申请
携号转网服务允许本人持现行个人实名入网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客户申请办理,其中个人有效证件类型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客户因姓名或有效实名证件发生变更等原因,申请修改已开立账户的户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时,必须是本人办理他人不能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