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计重收费车辆的车货总质量认定标准,二轴货车为()吨。
后八轮货车(既三轴15型)的车货总重认定标准是()吨。
计重收费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中,当车辆各轴对应的轴重认定标准与该车对应的车货总重认定标准不一致时,以二者之间的()值作为该车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
按照计重收费车辆的车货总质量认定标准,三轴货车(由二轴汽车和一轴挂车组成的汽车列车)为()吨。
在计重收费中,当车辆各轴对应的轴重认定标准之和与该车对应的车货总重认定标准不一致时,以二者之间的()作为该车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
计重收费条件下,当车辆各轴对应的轴重认定标准之和与该车对应的车货总重认定标准不一致时,如何认定以该车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
车辆的车货总重认定标准(完全按轴数认定)()。
按照计重收费车辆的车货总质量认定标准,四轴货车为()吨。
5轴车辆的车货总重认定标准为()。
对接受不停车收费方式的车辆用户,暂定三年内给予高速公路通行费()的优惠。全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系统投用后,对实际称得的车货总重下浮()进行计重收费。
按照计重收费车辆的车货总质量认定标准,四轴货车(空气悬架,轴距≥1800mm)为()吨。
按照计重收费车辆的车货总质量认定标准,六轴及六轴以上货车为()吨。
当货车的车货总重认定标准和轴重认定标准不一致时,以两者之间的()作为该车的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
按照计重收费车辆的车货总质量认定标准,三轮货车为()吨。
按照计重收费车辆的车货总质量认定标准,五轴货车为()吨。
按渝价【2007】272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重庆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的规定:对四轴(含)及以上车货总重在30吨(含)以上,未超过公路认定标准30%以上的车辆,按计重收费额下浮收取车辆通行费。()
车辆的车货总重认定标准(完全按轴数认定):四轴货车(空气悬架、轴距≥1800mm为()吨。
在车辆经过不同收费站或不同车道时,为何计重设备称出的车货总质量都不一样?()
计重收费时,当发生车辆各轴对应的轴重认定标准之和与该车对应的车货总重认定标准不一致时,以什么标准认定其公路承载能力?
正常装载情况下的收费标准:以收费站实际测量确定的车货总质量为依据,15吨至49吨的车辆,15吨及以下部分按()计收,15吨以上部分按()计收。
根据车辆的车货总重认定标准,三轴货车为()吨。
省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货车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超限判别标准的通知》(苏交财【2016】81号)规定,江苏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超限判别标准由轴限判别调整为总质量限判别,其中:三轴货车车货总质量限为()吨,五轴货车车货总质量为43 吨
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超限认定标准,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千克。
车辆的车货总重认定标准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