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在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地点,随同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一起缴纳。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一次性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国家对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城建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税依据。
房屋买卖所需缴纳的教育附加费,易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之和。
位于市区的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营出口自产货物。2016年9月应纳增值税-320万元,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380万元;当月实际缴纳消费税100万元。本月税务检查时发现,2016年7月出租厂房的租金收入100万元未入账,被查补增值税,并处以滞纳金和罚款。该企业出租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2016年9月该企业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万元。
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涉及纳税人实际缴纳的()。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额和查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以及对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规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位于上海市区的A生产企业(主要经营内销与出口业务,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5年5月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15万元,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55万元,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10万元,取得增值税出口退税款8万元。该企业2015年5月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万元。
根据财税【2016】74号文件规定: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提供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的所在地的建设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适用税率和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建设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适用。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机构所在地城市建设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适用税率和征收率计算缴纳建设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A.正确B.错误
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缴纳了增值税、消费税或营业税中的任何一种税,都要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因此,营业税的纳税人应以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根据行政区划分别按照()的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1月实际缴纳的消费税4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80万元,进项税额30万,上期增值税期末留抵余额20万,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税额4万元另外,进口货物缴纳消费税30万元该企业2019年11月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征依据是()万元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1月实际缴纳的消费税4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80万元,销项税额30万,上期增值税期末留抵余额20万,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税额4万元另外,进口货物缴纳消费税30万元该企业2019年11月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征依据是()万元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下列税种中,不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税(征)依据的有()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和()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位于上海市区的A生产企业(主要经营内销与出口业务,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8年4月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15万元,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55万元,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10万元,取得增值税出口退税款8万元。该企业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万元
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之和作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
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应就其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缴纳教育费附加。()
22、判断: 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位于某市市区的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内销和出口业务,2020年6月实际缴纳消费税40万元,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税额4万元。当月进口原材料缴纳增值税17万元,缴纳消费税30万元。该企业2020年6月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