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时,吊钩、吊环禁止补焊,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的,必须更换;钢丝绳表面被腐蚀或磨损达到钢丝绳直径()以上的,必须更换。
钢丝绳的表面钢丝磨损不超过40%,允许降低拉力继续使用,但要折减。
钢丝绳表面钢丝被腐蚀、磨损达到钢丝绳直径()%时,应当报废。
提升用钢丝绳磨损,当直径减少量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达到()时,必须更换。
钢丝绳磨损直径减少达到原直径()%时,应报废。
钢丝绳磨损或腐蚀达到面钢丝直径的40%时,应该()。
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腐蚀程度达到直径的20%以上应报废。
钢丝的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或低于钢丝直径40%时即应报废。
钢丝绳的表面钢丝被腐蚀或磨损,达到钢丝绳直径的40%以上应予报废。
钢丝绳磨损(或腐蚀)部分在直径的40%以内者可降级使用
钢丝绳的表面钢丝直径磨损量到40%,不必报废,可照常使用。()
钢丝绳表面磨损或锈蚀严重,使外层钢丝的直径减小40%时,应报废。()
钢丝绳的表面钢丝磨损超过钢丝直径的()时,钢丝绳应报废。
钢丝绳表面磨损或腐蚀达到40%时必须报废。
钢丝绳表面磨损达到钢丝绳直径的40%时,应()。
钢丝的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或超过钢丝直径40%时即应报废。
使用带衬垫的天轮,要注意衬垫磨损达到()钢丝绳直径的深度时,必须予以更换。
使用中钢丝绳磨损后其直径减少量达到或超过15%时,必须更换。
钢丝绳的更新标准是在一个捻距内断丝达到钢丝绳总数的10%、钢丝表面磨损量和腐蚀量超过原直径的40%。
钢丝绳由磨损或腐蚀报废时,磨损应达到表面钢丝直径为()
钢丝绳的表面钢丝被腐蚀或磨损,达到钢丝原直径的40%时,应报废()
钢丝绳的表面钢丝被腐蚀或磨损,达到钢丝绳直径的40%以上时应予以报废。()
钢丝绳的表面钢丝磨损超过其表面钢丝直径的40%允许降级或降低拉力使用。
钢丝绳的表面钢丝直径磨损量到40%,不必报废,可照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