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证行,保兑行或其他指定银行都有一段合理时间审核单据,但不超过收到单据次日起的15个银行工作日。
开证行收到议付行寄来的受益人单据后,应在()工作日内完成审单及信用证即期付款、延期付款确认或拒付的业务处理。
在保兑信用证中,保兑行与开证行一样,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一张金额为10万英镑的可撤销信用证,未规定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受益人装载价值为5万英镑的货物后交单据交议付行议付。 第二天,议付行收到开证行撤销该信用证的通知,此时开证行与议付行应该如何处理?
国际贸易使用议付信用证支付时,如果议付行议付后,因故不能向开证行索得贷款,议付行(保兑行除外)有权对()行使追索权。
开证行、保兑行(如有)或代其行事的指定银行应有各自的合理时间,即不得超过()从其收到单据的次日起算来审核单据。
在某一信用证下保兑行认为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并对单据进行了议付。但是开证行收单审核后认为单据不合格而拒绝收单。()
开证行或保兑行(如有的话)承担(),只要出口商按信用证要求提交单据,开证行或保兑行就必须向其付款。
开证行或保兑行(如有的话)承担第二性付款责任,只要出口商按信用证要求提交单据,开证行或保兑行就必须向其付款。
在保兑信用证项下,受益人发货后提交的票据和单据,可以首先向保兑行提示,而不必先向开证行要求付款、遭拒绝后才找保兑行。
议付行如果不是开证行或保兑行,它对受益人的付款是有()的。
国内信用证开证行在收到委托收款行(即通知行或议付行)寄交信用证相关资料次日起()个营业日内,根据相关要求审查单据并决定是否承担付款责任。
受益人未在国内信用证有效期内提交单据的,开证行应在信用证逾有效期()个月后注销该信用证。
保兑行与开证行都是信用证的首要付款人
开证行I银行开出其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并通过A银行通知受益人。单据被提交到C银行(沉默保兑行)议付。信用证要求:质量证书,植物检疫证书,官方的谷物出口检验证书。保兑行审核了单据并以以下不符点拒付:质量证书和植物检疫证书于2006年12月11日出具,但是装运日期却是2006年12月8日。()
信用证的受益人未在信用证有效期内提交单据的,开证行可在信用证逾期()个月后注销信用证。
对于保兑信用证,受益人只能在开证行无法履行信用证义务时,才能向保兑行要求付款。受益人不能先向保兑行交单要求议付或付款。( )
在信用证交易中,开证行、保兑行及议付行承担的责任是完全相同的。
30、开证行、保兑行审核单据的期限是自收到单据次日起的( )个银行工作日
开证行或付款行如发现单据和信用证不符,应在不迟于收到单据的次日起多少个营业日内通知议付行表示拒绝接受单据。
我某公司向外国某商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同,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你认为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理?
()未在信用证有效期内收到单据的,开证行可在信用证逾有效期一个月后予以注销。具体处理办法由各银行自定
我方某轻工业进出口公司向国外客户出口某商品一批,合同中规定以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为付款方式,信用证的到期我方某轻工业进出口公司向国外客户出口某商品一批,合同中规定以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为付款方式,信用证的到期地点规定在我国。为保证款项的收回,应议付行的要求,我方请香港某银行对中东某行()转来的一张即期不可撤销保兑信用证。我出口公司在货物装运后,将有关单据交议付银行议付,不久接保兑行通知:“由于开证行已破产,我行将不承担该信用证的付款责任。”问:
5、我某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外国商人议付货款,然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不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问: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