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及以下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
《DL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管理规程》中规定:第Ⅰ类电能计量装置的有功、无功电能表与测量用互感器的准确度等级应分别为()
对新建电源、电网工程的Ⅲ类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应按计量点优先配置互感器专用二次绕组。()
Ⅰ、Ⅱ、Ⅲ类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应按计量点配置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者专用二次绕组。
按检验规程规定,第Ⅰ类电能计量装置的有功、无功电能表与测量互感器的准确度等级分别应为()。
35kV以上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应不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和熔断器。
()及以下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应不装设隔离开关辅助触点和熔断器。
Ⅰ、Ⅱ类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
电能计量装置Ⅰ类用于()。
Ⅱ类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不应大于其额定电压的()。
贸易结算用高压电能计量装置应装设电压失压计时器。
()以上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应不装设隔离开关辅助触点,但可装设熔断器。
I、II、III类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应按计量点配置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者专用二次绕组。
新投运或改造后Ⅰ、Ⅱ、Ⅲ、Ⅳ类高压电能计量装置应在()进行首次现场检验。
Ⅰ、Ⅱ类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额定二次电压的百分之多少?
判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是否超过工作要求的误差限值,应以修约后的数据为准。I、II类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测试数据按0.02%进行修约。
《DL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管理规程》中规定:对Ⅰ类计量装置和Ⅱ类计量装置的电流互感器,其准确度等级应分别为()
除Ⅰ、Ⅱ类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外,其他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5%。
Ⅰ、Ⅱ类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
根据《Q/GDW10347-2016电能计量装置通用设计规范》规定,经互感器接入的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按计量点配置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专用二次绕组,不准接入与电能计量无关的设备()
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0.2%。()
根据DL/T448-2016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110kV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属于()类电能计量装置()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规定: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电压二次电压的0.5%的是()
中48、Ⅱ类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不应大于其额定电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