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内的龙门架、井字架、塔吊、外用电梯等高大设备及钢管脚手架设施,若附近没有防雷装置或在相邻建筑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设置防雷装置。安装避雷装置的设备,应做好保护接零,但不必做重复接地。(×)
第二类建筑物防直击雷装臵宜装设在建筑物上,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尺寸不应大于()或()的避雷网格。避雷针(线)保护范围的滚球半径为()。
避雷器用来防护高压雷电波侵入变、配电所或其他建筑物内,损坏被保护设备。
避雷器是一种()保护设备,用来防止雷电所产生的大气过电压沿架空线路侵入变电所或其他建筑物内。
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避雷针(线、带、网)的接地规定建筑物上的防雷设施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应在各引下线距地面()处设置断接卡,断接卡应加保护措施。
施工现场内的龙门架、井字架、塔吊、外用电梯等高大设备及钢管脚手架设施,若附近没有防雷装置或在相邻建筑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设置防雷装置。安装避雷装置的设备,除应做好保护接零外,还必须按照规定做重复接地。()
避雷器用来防止雷电产生的大气过电压沿线路侵入变、配电所或其他建筑物内,危害被保护设备的绝缘。
铁塔上应设避雷针,塔上的天馈线和其他设施都应在其保护范围内。天馈线和其他设施处于避雷针下角()的保护范围内。
避雷针主要用来保护露天的变配电设备,因此为保护变压器,应在变压器的门型构架上装设避雷针。()
第二类建筑物防直击雷装置宜装设在建筑物上,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尺寸不应大于()或()的避雷网格。避雷针(线)保护范围的滚球半径为()。
根据《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2010)7.2.1,卫星接收天线应在避雷针保护范围内,避雷装置应具有良好的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应小于()。
避雷针、避雷器、换流建筑物、500kVGIS配电装置室、综合楼及其他辅助建筑物的环房地网附近一般不用设置集中接地装置。
避雷器是用来防护雷电产生的过电压沿线路侵入变配电所或建筑物内,以免危及被保护设备的绝缘。()
避雷器是用来防护雷电产生的过电压波沿线路侵入变、配电所或其他建筑屋内,以免危及保护设备的()。
安装在建筑物房顶的基站天线,如不在建筑物避雷针保护范围内,应在抱杆(或增高架、铁塔)上安装避雷针。
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露天内装置布置的塔、容器等,当顶板厚度等 于或大于( )mm时,可不设避雷针保护,但应设防雷接地。
液化石油气贮罐或设备上的放工散管,宜在放散口或其附近装设避雷针保护,且针尖高出管口不小于3m,管口上方()应在保护范围之内。
为了防止避雷针装置在引雷时对其他带电设备产生影响,要求避雷针与电缆、避雷针与设备保护接地装置的距离()10m。
严禁在装有避雷针、避雷线的构筑物上架设未采取保护措施的通信线、广播线和低压线。若需要在独立避雷针或装有避雷针的架构上安装照明灯,其电源线必须采用直接埋入地下的带金属外皮的电缆或穿入金属管的导线。电缆外皮或金属管埋地长度在()m以上,才允许与35kV及以下配电装置的接地网及低压配电装置相连接。
AAU应在避雷针保护区域内,避雷针保护区域为避雷针顶点下倾±45°夹角范围内。()
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网)的接地应设独立接地装置。接地装置与被保护建筑物或变、配电所接地网的地中距离不应小于()m。
当最高机械设备上避雷针(接闪器)的保护范围能覆盖其他设备,且又最后退出于现场,则其他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某施工现场年平均雷暴日为50 日,则当最高机械设备高度至少达到(),其上避雷针(接闪器)的保护范围能覆盖其他设备,且又最后退出现场时,则其他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提升机安装高度超过相邻建筑物的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需安装避雷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