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属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的有()。
企业可以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 )
按照最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企业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成果的鉴定费用中的高新认定研发费用有总额()限制。
下列研发费用中,可以加计扣除的是()。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中,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针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以上的企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规定,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
劳务费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必须税前列支费用。()
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发生的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在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不能享受,只有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扣除。()
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就不能再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财税〔2015〕119号文,扩大加计扣除的费用范围-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包括()、()、()、()、()、()。
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
某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率为15%),2011年度的研发费用实际发生2000万元,则由于加计扣除可享受的所得税减免为()万元。
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时按照研发活动发生费用的80%作为加计扣除基数。委托个人研发的,应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加计扣除。()
企业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5年()
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应是()居民企业。
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按照税务总局2018年23号公告的规定执行,不再填报()。
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特殊收入,在计算当年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这些特殊收入包括()。
自2022年1月1日起,企业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企业必须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其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才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当年度亏损,则当年汇算清缴不能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下列说法错误的为( )
11、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加计扣除。该比例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