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一方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在订立合同前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的担保形式是()。
下列项目中,属于可以在缔约国另一方征税的有()。
缔约国一方给予邻国有关边境贸易的特惠待遇或缔结关税同盟国家之间的特惠待遇,均不适用最惠国待遇原则。()
()是指在工程的建筑、安装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应由对方承担的风险事件发生而遭受的损失,向对方提出的索赔或者补偿的要求。
1950年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规定:“一旦缔约国任何一方受到日本或与日本同盟的国家之侵袭因而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另一方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1989年中苏关系正常化后,两国未再签订类似条约。这主要是因为()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一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因自己的故意或过失给缔约相对方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
“各缔约国同意对于欧洲或北美之一个或数个缔约国之武装攻击,应视为对缔约国全体之攻击„„缔约国应单独并会同其他缔约国采取视为必要之行动,包括武力之使用。”这段文字出自()
国际税收协定一般规定,对于缔约国一方企业的营业所得奉行()的原则。
在缔约磋商过程中,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谈判,从而使对方遭受损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方当事人违反了()。
根据《关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规定,争端当事人一方须是缔约国或其下属机构及代理机构,另一方须是另一缔约国的国民。“另一缔约国国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法人系指:()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建国初期签订的一份外交文件规定:“缔约国双方保证共同尽力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期制止日本或其他直接间接在侵略行为上与日本相勾结的任何国家之重新侵略与破坏和平。一旦缔约国任何一方受到日本或与日本同盟的国家之侵袭因而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国另一方即尽全力给予军事及其它援助。”该文件()。
根据最惠国待遇条款,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所给予缔约国对方的特权、优惠及豁免待遇,应与缔约方一方给予()。
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提供劳务税收问题,从企业所得税角度来说,税收协定缔约国对方居民(中国的非居民)是否负有纳税义务,除需要判定其是否构成机构、场所外,还应判定的内容是()。
只在缔约国一方的中央银行开立清算账户,称为()
缔约国一方保证缔约国另一方的公民、企业与本国公民、企业享有同等待遇的原则是()。
根据《关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规定,争端当事人一方须是缔约国或其下属机构及代理机构,另一方须是另一缔约国的国民。“另一缔约国国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法人是指()
税收协定只适用缔约国一方或缔约国双方的居民。()
缔约国一方保证缔约国另一方的公民、企业和船舶在本国境内享受与本国公民、企业和船舶同等的待遇称为国民待遇。
根据最惠国待遇条款,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所给予缔约国对方的特权、优惠及豁免待遇,应与缔约国一方给予()。
14、()最惠国待遇,指的是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予对方。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从事劳务活动指缔约国一方企业派其雇员到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工程、技术、管理、设计、培训、咨询等专业服务活动,如()。
()是指缔约国一方主管当局将在税收执法过程中获取的其认为有助于缔约国另一方主管当局执行税收协定及其所涉及税种的国内法的信息,主动提供给缔约国另一方主管当局的行为。包括公司或个人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转让财产或提供财产使用等与纳税有关的情况、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