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币兑换分为残损人民币兑换和零钞兑换,办理兑换时须坚持先兑付后收款的原则。
办理残损币兑换业务应在残损纸币上加盖带有经办柜员编号的“全额”、“半额”戳记。
兑换残损票币,柜员应()在残损票币上加盖“全额”或“半额”戳记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开办行交存回笼券质量的检查,可以采取接收时()等方式。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将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交存()。
柜面兑换的残损币应当面将带有行名的“全额”或“半额”戳记加盖在票面上;对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硬币,应当面使用专用袋密封保管,并在袋外封签上加盖()戳记;票币整点做到挑净、点准、墩齐、捆扎紧、盖章清
残损人民币按原面额半额兑换的标准是什么?()
金融机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将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票币兑换坚持“先兑付后收款”的原则办理。残损币的兑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执行。
信用社营业机构临柜人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有关规定确定兑换标准,经()()确认无误后分券别按全额,半额使用专用袋密封。
凡人民币票面被揭去一面的损伤,应按票面半额进行兑付。
兑换残损票币,柜员在残损票币上加盖“全额”或“半额”戳记。
半额残损人民币兑换应当面在残损币上加盖()戳记。
金融机构应按照中国银行的有关规定,将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交存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五级、四级)
某客户拿着3张面值100元的人民币纸币和2张面值50元的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去商业银行柜面兑换。通过测量,其中,3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有1张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五分之四;1张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有1张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2张面值50元的人民币包括与票面原样连接的炭化、变形部分剩余四分之三,不包括与票面原样连接的炭化、变形部分剩余三分之二,客户的残损币可兑换的金额为()元。
残缺污损人民币兑付额不足一分的,();五分按半额兑换的,()
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时,五分按半额兑换的,兑付()分。
残损票币的兑换需经双人鉴定,在残损纸币上加盖带有本机构编号的“全额”、“半额”戳记及经办柜员名章,如为硬币,则装袋密封,登记()。
对交存的()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归入相应的券别。
银行业机构必须按照定期将装有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的专用袋和其他残损人民币一起交存人民银行当地发行库。()
某客户拿着3张面值100元的人民币纸币和2张面值50元的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去商业银行柜面兑换通过测量,其中,3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有1张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五分之四1张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有1张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2张面值50元的人民币张包括与票面原样连接的炭化、变形部分剩余四分之三,不包括与票面原样连接的炭化、变形部分剩余三分之二,客户的残损币可兑换的金额为()。
对缴存加盖鉴定印章残缺、污损人民币纸币和用兑换专用袋封装的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纸币,“半额”的归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18 号)规定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 (银发〔2003〕226号文印发),做到柜面收到的每一 张(枚)人民币都按照标准经过整点,将不宜流通的人民币交存人民银行,防止不宜流通的人民币对外支付()
备付金交存银行自收到人民银行批准支付机构终止支付业务通知内,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营业部门办理已交存备付金退回、注销交存专户等手续,并将相关业务回单及时送交支付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