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办法由()制定。
超过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的数量和范围运输烟草专卖品,只能对超出准运证范围的那部分烟草专卖品按无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进行处罚。
对无准运证托运或自运烟草专卖品的行为,《烟草专卖法》规定了以下()处罚措施。
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根据《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规定,下列()的运输,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授权或者委托省级烟草专卖局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没有随货同行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的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
下列准运证使用的违法情形中,均属于无证运输的是()。 ①末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 ②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没有随货同行的 ③重复使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 ④少于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数量的 ⑤使用邮寄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 ⑥利用欺骗等手段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 ⑦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 ⑧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但实际改变到货地点的
对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数量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无准运证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应如何处罚?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下列()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
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的,属于无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数量自运或托运烟草专卖品行为的无权实施()处罚措施。
超过准运证规定数量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应该对所运输的全部烟草专卖品一并进行处罚。
根据《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规定,上级烟草专卖局授权或者委托下级烟草专卖局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当符合()条件。
《烟草专卖法》规定()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
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政法律责任: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的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下列准运证使用的违法情形中,不完全属于无证运输的是()。 ①末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 ②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没有随货同行的 ③重复使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 ④少于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数量的 ⑤使用邮寄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 ⑥利用欺骗等手段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 ⑦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 ⑧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但实际改变到货地点的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根据《浙江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浙烟专法〔2014〕52号)文件规定,无烟草专卖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价值在()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5%以上35%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运输货物的()、等级、数量、发货地和()以准运证的数据和标注为准
超过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的数量和范围运输烟草专卖品,只能对超出准运证范围的那部分烟草专卖品按无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进行处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