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证券公司持有国债余额为A券面值1200万元,B券面值4000万元,两种券的标准券折算率分别为1.15和1.25。当日该公司上午买入GC007品种①5000万元,成交价格为3.50元;②下午卖出B券面值4000万元,成交价格126元/百元。国债现货交易清算应收资金为()元。
某证券公司持有国债余额为A券面值1200万元,B券面值4000万元,两种券的标准券折算率分别为1.15和1.25。当日该公司上午买入GC007品种①5000万元,成交价格为3.50元;②下午卖出B券面值4000万元,成交价格126元/百元。则回购交易资金清算金额为()元。
我国证券交易所在连续竞价期间,要公布每只股票即时行情,其中包括实时最高()个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
某股票即时揭示的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及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如表所示。若此时该股票有一笔买入申报进入交易系统,价格为15.37元,数量为600股,则应()。https://assets.asklib.com/psource/2015092316053978272.jpg
3月15日,某投机者在交易所采取蝶式套利策略,卖出3手(1手=10吨)6月份大豆合约,买入8手7月份大豆合约,卖出5手8月份大豆合约,价格分别为1740元/吨、1750元/吨和1760元/吨。4月20日,三份合约的价格分别为1730元/吨、1760元/吨和1750元/吨。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的情况下,该投机者的净收益是()元。
某股票即时揭示的最低5笔卖出申报价格分别为15.60元、15.55元、15.50元、15.40元和15.35元,申报数量均为1000股。若此时该股票有一笔买入申报进入交易系统,价格为15.55元,数量也为1000股,则成交价应为()元。
()指特定时点按照虚拟开盘参考价格虚拟成交并予以即时揭示的申报数量。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连续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
有甲、乙、丙、丁投资者4人,均申报卖出A股票,申报价格和申报时间分别为:甲的卖出价10.70元,时间13: 35;乙的卖出价格10.40元,时间13: 40;丙的卖出价10.75元,时间13: 25;丁的卖出价10.40元,时间是13: 38。那么这四位投资者交易的优先顺序为( )。
连续竞价的确定原则有( )。 I.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II.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III.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IV.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是指特定时点按照虚拟开盘参考价格虚拟成交并予以即时揭示的申报数量。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连续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符合下列规定,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
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包括()。 Ⅰ.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成交 Ⅱ.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中间价成交 Ⅲ.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不成交 Ⅳ.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某3个月的股票认购期权,分别有15元、17.5元和20元三种行权价格,期权价格分别为4元、2元和0.5元。某投资者卖出两个行权价格为为17.5元的认购期权,同时买入行权价格为15元和20元的认购期权各一个。该组合的最大损失为()。
连续竞价时,某只股票的卖出申报价格为l5元,市场即时的最低买入申报价格为14.98元,则().
××股票即时揭示的最低5笔卖出申报价格分别为15.60元、15.55元、15.50元、15.40元和15.35元,申报数量都为1000股。若此时该股票有一笔买入申报进入交易系统,价格为15.55元,数量也为1000股,则成交价应为()元。
3 月15 日,某投机者在交易所采取蝶式套利策略,卖出3 手(1 手等于10 吨)6 月份大豆合约,买入8 手7 月份大豆合约,卖出5 手8 月份大豆合约。价格分别为1740 元/吨、1750 元/吨和1760元/吨。4 月20 日,三份合约的价格分别为1730元/吨、1760 元/吨和1750 元/吨。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的情况下,该投机者的净收益是()。
()是指特定试点按照虚拟开盘参考价格成交并予以即时揭示的申报数量。
某*ST股票股票的收盘价为15.40元,则次一交易日该股票交易的价格上限和下限分别为()。
期权购买者预期某股票的价格将要下跌而与他人订立合同,并支付期权费购买在一定 时期内按合同规定的价格和数量卖出该股票给对方的权利,这种交易称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某股票在开盘集合竞价时的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分别为10.20元和300股、10.10元和200股、10.00元和100股、9.90元和100股,买人申报价格和数量为10.20元和100股、10.10元和100股、10.00元和200股、9.90元和300股。若前一收盘价为10.01元,则该股票的当日开盘价为()。
某股票即时揭示的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分别为15.60元和1 000股、15.50元和800股、15.35元和100股,即时揭示的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分别为15.25元和500股、15.20元和1 000股、15.15元和800股。若此时该股票有一笔买人申报进入交易系统,价格为15.50元,数量为600股,则应以()。
XX股票即时揭示的最低5笔卖出申报价格分别为15.60元、15.55元、15.50元、15.40元和15.35元,申报数量都为1 000股。若此时该股票有一笔买入申报进入交易系统,价格为15.55元,数量也为1 000股,则成交价应为()元。
有甲、乙、丙、丁投资者4人,均申报卖出A股票,申报价格和申报时间分别为:甲的卖出价10.70元,时间为13:35;乙的卖出价10.40元,时间为13:40;丙的卖出价10.75元,时间为13:25;丁的卖出价10.40元,时间为13:38。那么这四位投资者交易的优先顺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