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和1940年()是美国关于共同基金的两部最重要的法律,不但规定了对投资公司的监管,而且规定了基金投资顾问、基金销售商、投资公司董事、管理人员等的管理。
10日前我国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全部是(),而美国的绝大多数证券投资基金则是()。
证券投资基金在美国被称为()。
1940年,美国政府颁布了(),被认为是保护共同基金投资者最重要的两部法律。
第一只证券投资基金诞生于美国。
在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史中,美国模式相比较英国模式的主要区别是()。
美国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是( )。
10日前我国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全部是( ),而美国的绝大多数证券投资基金则是( )。
在美国,证券投资基金一般被称为( )。
1940年( )和1940年( )是美国关于共同基金的两部最重要的法律,不但规定了对投资公司的监管,而且规定了基金投资顾问、基金销售商、投资公司董事、管理人员等的管理。
在美国,证券投资基金被称为()。
2010年前我国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全部是(),而美国的绝大多数证券投资基金则是()。
美国投资公司协会依据基金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不同,将美国的基金分为()类。
当前美国的绝大多数证券投资基金属于()。
1924年成立的“马萨诸塞投资信托基金”被认为是美国()的鼻祖。
美国的对冲基金作为私募基金,按照操作方式和投资者数量可分两类:一类是(),它受到美国证券交易法案等相关规定的制约,存在最大投资者数量限制;另一类为(),法律没有限制投资者的数量。
证券投资基金在美国的称谓是()。
()成立的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RD),被公认为是全球第一家以公司形式运作的创业投资基金,从此股权投资开始基金化运作
证券投资基金在不同的国家名称有所不同:美国称为“共同基金”或“互助基金”,英国和我国香港称为“单位信托基金”,日本、韩国和中国称为“证券投资信托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