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量清单漏项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提出。
施工中进行工程计量,当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时,应如何处理()。
某土方工程合同约定,合同工期为60天,工程量增减超过15%时,承包商可提出变更,实施中因业主提资料不实,导致工程量由3200m2,增加到4800m2,,则承包商可索赔工期()。
对于承建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应就工程变更引起的进度改变和费用增减()
勘察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岩土工程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工作的意见,并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属于()的责任。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的要求,依据()等,对水运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费用进行控制,对合同和信息进行管理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关系。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参建各方均可以提出变更要求,设计变更管理执行()原则。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时,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应()
某土方工程合同约定,合同工期为60天,工程量增减超过15%,承包商可提出变更,实施中因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不实,导致工程量由3200m³增加到4800m³,则承包商可索赔工期()天。
使用单位对自控系统进行软、硬件修改,对系统负荷及安全无影响的(如修改个别应用参数或增减少量组态语句等)可由()审定,对系统负荷及安全有影响的(如增减回路、设备或修改重要系统参数等)应由()审批。
在单价合同中,如发包人没有明确工程量变更的限度,则承包人应与发包人共同确定一个“增减量幅度”。当超过该幅度时,()。
某土方工程合同约定,合同工期为60天,工程量增减超过15%时,承包商可提出变更实施中因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不实,导致工程量由3200m3增加到4800m3,则承包商可索赔工期( )天。
如果合同当事人对施工合同一方提出的变更部分条款要求发生争议,应由()确认该部分条款是否可以变更。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承包人受其自身施工设备和施工能力的限制,要求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要求延长工期,这类变更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应由()承担。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当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有错误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的要求。
某土方工程合同约定,合同工期为60天,工程量增减超过15%时,承包商可提出变更。实施中因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不实,导致工程量由3200m3增加到4800m3,则承包商可索赔工期( )天。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承包人受其自身施工设备和施工能力的限制,要求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要求延长工期,这类变更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应由()承担。
如果合同中无适当的合同价款变更价格,各方就变更价格又不能协调一致,则变更价格应由()确定。
工程量清单漏项,或因变更等原因增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清单价首先应由()提出。
保险合同变更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才可完成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投保人及时提出变更保险合同事项的要求,()审核,并按规定增减保险费,最后签发书面单证,变更完成
凡改变主要施工方案或增减较大的工程项目时,应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理由,报设计单位签注意见后,由()审查同意,交原设计单位变更设计及预算。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参建各方均可提出书面的变更要求()
某酒店对客房进行改造装修、裝修面积4000m2,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利用低价投标策略并中标。该施工单位(承包商)于2018年11月18日与业主(发包方)签订了固定总价施工合同,合国工期为90天(日历天) .合同造价为248万元,其中已包含风险费。主要装修材料由业主提供:并运至施工现场。合同规定工程发生设计变更、现场条件变化和工程量增减都不符调堕合同价格。盛工单位于2018年11月25日按照业主的开工指令进场施工,开工后10天,业主对客房的装修设计进行较大变更,并增加了客房衣柜与窗有施工,并以设计专更形式发给施工单位。该施工单位收到设计变更后,对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造价进行预算,增加工程造价约30万元。该施工单位及时向业主提出30万元的素赔要求。工程进行了一 个月后,业主因资金不到位.不能按期支付工程速度款,口头要求承包商暂停施工20天。承包商也口头答应。恢复施工后不久。2019年1月14日 ~21日,因罕见的暴风雪导致交通受阳。定购的几种主要装修材料微留在运输途中,不能按时进场.导致停工7天。施工单位春节期问按有关规定放假,未能及时按期完成施工合同。
某承包商对某公寓楼投标中标,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建筑面积为4326㎡。合同工期330日历天,2015年9月1日开工。协议书合同价格为316万元。 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价格的调整执行通用条款有关规定;单价调整执行《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增减的约定幅度为10%。 在2015年10月31日承包人进行工程量统计时发现:原工程量清单漏项1项;有两项工程量超过清单量分别为8%的和12%。当即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了签证报告,工程师在11月8日确认并签证。 在11月18日承包商向工程师提出了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清单漏项1项的原工程量清单内无可参照的单价,承包人提出了单价;工程师在11月25日确认了该变更价款的报告。 问题:(1)从确定合同价格的方式看,该合同属于哪一类? (2)该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调整合同价格的方式是否恰当?为什么? (3)发现清单漏项1项的,承包人提出了单价是否得当?为什么? (4)有两项工程量超过清单量,在进行价格调整时,各用什么单价? (5)承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的时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