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的增值税以一个月为1个纳税期,2017年11月应纳增值税税额为30万元,该公司于12月25日才缴纳税款。则税务机关应依法加收该公司滞纳税款的滞纳金为()。
2013年12月,甲公司对县税务局确定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及在12月30日前缴清税款的要求极为不满,决定撤离该县,且不缴纳税款。县税务局得知后,责令甲公司在12月15日前纳税。当甲公司有转移生产设备等资产的明显迹象时,县税务局责成其提供纳税担保。请回答题:就甲公司与税务局的纳税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是一家以生产货物为主的生产企业,年不含税销售收入为170万元,可抵扣购进货物的金额为100万元。甲公司本年应纳增值税额为()万元。
A公司为甲国居民纳税人,2012年度来自甲国的所得为50万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50万元。甲.乙两国的税率分别为20%和30%。A公司已在乙国缴纳税款,甲国对本国居民来自境外的所得实行的免除重复征税法为扣除法,A公司2012年度应向甲国缴纳所得税()万元。
2013年12月,甲公司对县税务局确定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及在12月30日前缴清税款的要求极为不满,决定撤离该县,且不缴纳税款。县税务局得知后,责令甲公司在12月15日前纳税。当甲公司有转移生产设备等资产的明显迹象时,县税务局责成其提供纳税担保。请回答题:甲公司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收入的是:()
2000年9月,在税收大检查中,某市地方税务局查出未来贸易公司自1999年3月至2000年8月未缴纳税款。市地税局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确定应纳税款为5336.73元。此后,公司负责人李某派人缴纳了部分税款2700元,余下的一直未缴。市地税局以《催缴税款通知书》令未来贸易公司应缴税款2636.73元,滞纳金130元,并于10月6日向未来贸易公司依法送达了罚款1200元的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对处罚决定不服要求复议。 如果未来贸易公司确定应纳税款和缴纳税款通知书不服,则()。
甲公司为大型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和提供生产经营情况,并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款和如实履行纳税义务,其适用的税款征收方式是()。
甲乙两公司为减少应纳税款,以低于实际成交的价格签订合同,根据《合同法》,该合同为()合同。
甲乙两公司为减少应纳税款,以低于实际成交的价格签订合同。根据《合同法》,该合同为()合同。
第194题:甲、 乙两家公司位于同一条街上, 甲公司为一建筑公司, 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材料买卖合同, 结果乙公司在送货时多装了3箱货物。当天下午, 甲公司不幸发生火灾, 乙公司奋力救火, 虽火势得以控制, 但乙公司损失1万元。本案中, 引起债的发生原因的有()。
第77题:甲、 乙两家施工单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组成联合体, 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某工程的投标。该共同投标协议约定, 甲和乙按70%和30%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债务。下列关于甲、 乙联合体的表述, 正确的是()。
第118题:甲乙两家建筑公司联合投标某一工程。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 甲公司拟承担另一项目而退出该联合体, 并推荐具有相同能力和资格条件的丙公司与乙公司重新组成联合体。该联合体被招标人拒绝, 拒绝的理由应是()。
第184题:甲、 乙两建筑公司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 在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而遭遇建设单位索赔, 各自承担索赔额的50%。后来甲建筑公司施工部分出现质量问题, 建设单位索赔20万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367题:甲、 乙两公司, 甲给乙5000元钱, 委托其代买设备一台。在代买过程中5000元钱被小偷偷走。则5000元钱的损失应由()。
第439题:甲、 乙两人在某建筑公司的工地工作。某日上班时, 甲因疏忽大意, 操作不当, 致乙右臂伤残。有关该事件的下列表述中, 正确的是()。
第23题:甲、 乙两建筑公司在某项目中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则在该项目中, 下列()行为是被法律、 法规所禁止的。
甲、乙两公司无业务往来,但两者共同组建一新公司,则甲、乙两公司被视为关联方。()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3~96 题:<img src='https://img2.soutiyun.com/ask/uploadfile/2661001-2664000/090afd908c5a2c4c835ef126da752fc1.jpg' />某公司准备购入一台设备以扩充生产能力。现有甲、乙两方案可供选择,两个方案的现金流量表如下:第93题:甲、乙两个方案的投资回收期相差()年。
某机床厂欠缴应纳税款,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对其应以抗税罪定罪处罚。此题为判断题(对,错)。参考答案:错误
2008年3月20日,某市国税分局对辖区内甲公司进行纳税检查。其负责人声称甲公司将于3月30日迁往外地经营,因而谢绝接受检查。税务人员认为甲公司有逃避纳税的可能,因此,于3月21日向甲公司下达了《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其于3月26日前缴纳3月份的应纳税款420000元。3月23日,甲公司开始租用车辆拉走部分货物,经人举报,国税分局发现后于当日向其下达了《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责令其于3月24日前提供纳税担保。甲公司以未到纳税期限为由拒绝提供纳税担保并拒绝缴纳税款,税务人员多次与其协调未果。3月27日,国税分局在对甲公司催缴税款无效后,税务人员在部门主任的批准下,扣押了甲公司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部分货物,并进行相应处罚。甲公司对国税分局采取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服,认为法定的纳税期限应是4月10日,在此期限之前税务机关不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为此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要求: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分析国税分局的上述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国税分局是否可以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2010年3月,甲公司财会人员工作调整,进行有关账务清理,发现有两笔收入依法纳税时税率使用错误,多缴了税款,一笔收入发生在2006年7月,当月已缴纳了该笔收入应纳的税款,一笔收人发生在2007年4月,当月也己缴纳其应纳的相关税款。甲公司立即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甲公司是一家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2020年第三季度甲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为1000万元,则总机构当期分摊税款为()万元。
2009年4月,A、B、C、D四个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股东分两期出资,其中第二期出资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缴清;公司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2010年3月,税务机关发现甲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遂责令甲公司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税务机关发现甲公司有明显隐匿其应纳税收入的迹象,便责成甲公司提供纳税担保,甲公司未能提供
甲公司希望以固定利率借入人民币,而乙公司希望以固定利率借入美元,而且两公司借入的名义本金用即期汇率折算都为1000万人民币,即期汇率USD/CNY为61235。市场上对两公司的报价如下:公司人民币美元甲公司96%50%乙公司100%65%甲、乙两公司进行货币互换,若不计银行的中介费用,则甲公司能借到人民币的利率不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