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甲市A区的李某和居住在甲市B区的王某就位于甲市C区的房屋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有关此房屋买卖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当向合同签订地甲市D区提起诉讼。合同签订不久后李某发现王某出售的房屋实际面积比王某与李某在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小,拟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合同,则对该案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被告朱某在诉讼中,明知受诉法院对案件享有管辖权而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被告朱某的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什么原则?()
甲国与乙国的“四海”公司签订了某自然资源勘探和开发合同,后双方发生纠纷,该公司在乙国法院对甲国提起诉讼。甲国书面答复该法院,根据国家豁免的一般原则,乙国法院不得对此进行管辖。之后,当法院开庭时,甲国的代表又当庭声明了其一贯坚持的绝对豁免理论的立场后退席。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个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经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可以(),但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美国迪斯尼公司诉北京新华书店总店北京发行所著作权侵权诉讼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审理。在诉讼过程中。法院要求原告提供的所有诉讼文书和材料都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原告要求聘请美国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的要求不被法院允许。庭审中,法院使用普通话和汉字。该案是首例适用(中美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的涉外著作权纠纷的诉讼。该案体现了涉外民事诉讼的哪些原则?()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都可以管辖
在国际社会中,国家、国际组织、跨国集团和个人都各有一定的国际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都具有国际法主体的资格。
根据《1952年船舶碰撞中民事管辖方面某些规定的国际公约》规定,原告不能只以为由,在该国法院提起诉讼().
斡旋和调停的目标与任务都由一个与争端当事方无关的第三方实现,这个第三方可以是国家、国际组织或个人。
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是建立在()的基础上的。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国际法院诉讼管辖案件范围的是哪种?
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民事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法院管辖。
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法院管辖。()
联合国国际法院除对国家外交的诉讼案件有管辖权外,还有权对联合国大会提出的法律问题发表()。
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国际法院在对国家间的争端可以行使管辖权?()
行政诉讼的法律特征之一是提起的行政诉讼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朱某在诉讼中,明知受诉法院对案件享有管辖权而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被告朱某的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什么原则?( )
王某和张某都是中国公民,2005年在国内登记结婚,2006年就移居外国,并且在该外国定居。后来二人在当地请求离婚,但该外国法院认为,根据该国法律,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因而拒绝受理此案。如果当事人要向国内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法院有权管辖此案?()
对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银行保险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受到行政处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以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按照《国际法院规则》的规定,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包括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