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商检机构应当在国家商检部门统一规定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证单()。
2009年9月1日,某公司经批准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600万元(关税税率为15%),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2011年8月31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已计提折旧150万元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之日关税税率为10%)。该公司应补缴关税()万元。
2006年6月1日,某公司经批准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8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2008年5月31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已计提折旧200万元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该公司应补缴关税()
某企业2009年5月将一台账面余值55万元的进口设备运往境外修理,当月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经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4万元、料件费6万元。假定该设备的进口关税税率为30%,则该企业应缴纳的关税为()。
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商检机构应当在国家商检部门统一规定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
某企业2014年4月将一台账面原值80万元、已提折38万元的进口设备运往境外修理,当月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入境。经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4万元、料件费12万元、运费1万元。假定该设备的进口关税税率为20%。则该企业应缴纳关税为()万元。
2010年9月1日,某公司经批准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进口时海关审定完税价格为600万元人民币(关税税率15%),监管年限为5年;2012年8月31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已计提折旧150万元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申报的关税税率10%)。该公司应补缴关税()万元。
2012年9月1日,某公司经批准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600万元(关税税率为15%),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2014年8月31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已计提折旧150万元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之日关税税率为10%)。该公司应补缴关税()万元。
2009年10月1日,某公司经批准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900万元,海关规定的监管期为5年;2011年9月30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以后,将已提折旧200万元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另一家企业。已知关税税率为20%,则该公司应补缴关税()万元。
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商检机构应当在国家商检部门统一规定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单证()。
某企业2008年进口一台设备,成交价格折合人民币58万元,发生境外运费和保险费4万元,2011年8月因出现故障运往英国修理,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2011年9月,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进境时同类设备的进口成交价格为42万元。经海关审定该设备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共8万元,发生境外运费和保险费2万元。已知进口关税税率为10%。则该设备复运进境应缴纳的关税为()万元。
某企业2013年5月将一台账面余值55万元的进口设备运往境外修理,当月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经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4万元、料件费6万元。假定该设备的进口关税税率为30%,则该企业应缴纳的关税为()万元。
某企业2009年5月将一台账面余值55万元的进口设备运往境外修理,当月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经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4万元、料件费6万元。假定该设备的进口关税税率为30%,则该企业应缴纳的关税为()。
2004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要工程项目,经批准免税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使用2年后项目完工,2006年8月31日公司将该设备出售给了国内另一家企业。该电子设备的到岸价格为3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缴关税()。
1997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要工程项目,经批准免税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使用2年后项目完工,1999年8月31日公司将该设备出售给了国内另一家企业。该电子设备的到岸价格为3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缴关税()。(2000年)
2014年3月1日,某公司经批准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800万元,海关规定的监管期为5年;2016年2月28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以后,将已提折旧200万元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另一家企业,已知海关接受申报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关税税率为20%。该公司应补缴的关税为()万元
2016年4月1日,某企业经批准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860万元,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2年;2016年9月31日,该企业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已提折旧100万元的免税科研设备转让给另外一家企业。已知该设备的关税税率为20%,则该企业应补缴关税()万元。
2007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经批准免税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使用2年后项目完工,2009年8月31日公司将该设备出售给了国内另一家企业。该电子设备的到岸价格为3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缴关税( )万元。
2010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要工程项目建设,经批准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使用2年后项目完工,2012年8月31日公司将该设备出售绐了国内另一家企业。该电子设备的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300万元,2010年进口时该设备关税税率为14%,2012年海关接受该公司再次填写报关单申请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该设备关税税率为l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交关税()。
海关发现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不再符合注册要求的,应当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进口其生产的食品;经整改仍不符合注册要求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并公告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企业年进口量在1000-2000万美元的,其支票月支出最高限额为()港币
23、甲企业2019年9月将一台账面余值55万元的进口设别云外镜外修理,当月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经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4万元、料件费6万元。若该设备的进口关税税率为30%,则该企业应缴纳的关税为()万元。
精研公司经批准2013年6月1日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800万元(关税税率为2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2015年5月31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已计提折旧200万元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之日关税税率为10%)。该公司应补缴关税()万元
甲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2017年至2019年,甲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资料一: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2017年甲公司代国家进口某贵金属100吨,每吨进口价为1000万元,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将有关进口贵金属按照进口价格的80%出售给政府指定的下游企业,收取货款80000万元。2017年年末,甲公司收到国家有关部门按照上述进口商品的进销差价支付的补偿款及利润共计25000万元。资料二:按照国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