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
监事会和连续(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拥有补充召集权和补充主持权。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都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的,连续()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股份公司监事会或者董事会收到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 )。
监事会和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20%以上股份的股东拥有补充召集权和补充主持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列人员不得成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有()。 Ⅰ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 Ⅱ独立董事 Ⅲ监事 Ⅳ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Ⅴ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人员
股份有限公司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有召集临时股东会的请求权属于()。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股份有限公司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规定中,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以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不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决定是否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
股东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当出现董事会认为必要、监事会提议召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2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证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以上股权的股东,可以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监事会和连续90 13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20%以上股份的股东拥有补充召集权和补充主持权。 ()
单独或合计持有20%以上同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多少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股东监事由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商业银行有表决权股份()以上的股东提名
股东监事由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商业银行有表决权股份__%以上的股东提名()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