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性格孤僻,对性格开朗、学习成绩优秀的同宿舍室友乙怀恨在心,一次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后被同学劝开。甲的脸被乙一拳打肿。甲在日记中写明“要报复,干掉乙,让乙从世界上彻底消失掉”,并写下了详尽的杀人计划。此后,甲无任何异常行为。两个月后,甲的日记本被乙偶然看到,乙报告了派出所。甲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 B.不构成犯罪 C.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 D.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时间:2023-02-06 10: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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