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IMO《谷物装运规则》,在计算装谷物船稳性时,谷物移动倾侧力矩包括()。
根据我国《法定规则》对国内航行海船稳性的要求,以下()船舶装载后经自由液面修正的GM值不小于0.30m。 ①油船;②木材甲板货船;③集装箱船;④滚装船;⑤固体散货船;⑥散装谷物船。
我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规定,当()时意味着船舶稳性丧失。
某船舶的宽深比为1.8,稳性衡准数为1.2,按我国法定规则的规定,该船的极限静倾角均可适当减小()。
按照我国《法定规则》规定,对非国际航行的散装谷物船,剩余静稳性面积值应()。
我国《法定规则》对国内航行散装谷物船稳性提出的谷物假定移动倾侧模型中规定:部分装载舱按谷面倾侧(),满载舱按谷面倾侧()来计算谷物移动倾侧体积矩。
按IMO规定,专用木材船在计算稳性时应计及()的影响。
某船舶的宽深比为1.8,稳性衡准数为1.2,按我国法定规则的规定,该船的极限静倾角和稳性消失无均可适当减小()。
IMO规定,在计算木材甲板货船稳性时应考虑如下因素()。 (1)计算GZ时,可计入木材甲板货入水体积75%的浮力; (2)整个航次中油水消耗存在自由液面; (3)甲板木材吸水10%; (4)木材甲板货表面结冰; (5)木材下沉2%; (6)木材甲板货风干影响。
我国《法定规则》规定,国内航行集装箱船在计算静倾角所使用的横风风压倾侧力矩时,取在计算稳性衡准数K时所确定值的(),且假定随船舶横倾而()。
某船舶的宽深比为2.4稳性衡准数为1.5,按我国法定规则规定,该船的极限倾角和稳性消失角均可适当减小()。
根据IMO《船舶载运木材甲板货安全操作规则》,校核木材船的稳性时,经自由液面修正、甲板货物吸水增重修正和(或)甲板结冰增重修正后的初稳性高度()。
某船舶的宽深比为3,稳性衡准数为1.3,按我国法定规则的规定,该船的极限静倾角和稳性消失无均可适当减小()。
某船舶的宽度与型深比为2.5稳性衡准数为1.6,按我国法定规则规定,该船的极限倾角和稳性消失角均可适当减小()。
按我国《法定规则》的规定,木材运输船在计算静稳性力臂时,可计入木材甲板货外形体积入水部分()的浮力。
按IMO规定,专用木材甲板货船在计算稳性时,应计及()的影响。
我国《法定规则》规定,船舶静稳性力臂在30°时的值GZ30°应()。
需勘划木材载重线的船舶,为了在整个航行期间保持船舶稳性在安全限度之内,在校核稳性时需作哪些方面的考虑?
我国《法定规则》关于沿海航行散粮船稳性的计算提出的谷物假定移动倾侧模型中规定:部分装舱按谷面倾侧(),满载舱按谷面倾侧()来计算谷物移动倾侧体积矩。
按我国《法定规则》对船舶稳性的要求,装载木材甲板货的船舶稳性在各种装载情况经自由液面修正后的初稳性高度应为正值,离港情况下的初稳性高度不小于() m。
某轮计算船舶稳性的天气衡准指标时,求得正横方向的稳定风压力臂为LW,按我国《法定规则》无限航区普通货船的完整稳性要求的规定,船舶所受阵风风压力臂取为稳定风压力臂取为( )LW。
按照IMO《谷物装运规则》,在计算装谷物船稳性时,谷物移动倾侧力矩包括()
根据我国《法定规则》对非国际航行海船稳性的要求,以下__船舶装载后经自由液面修正的GM值不小于0.30m。①油轮;②木材船;③集装箱船;④滚装船;⑤固体散货船;⑥散装谷物船()
根据IMO《木材甲板货运输船安全操作规则》校核木材船的稳性时,静稳性力臂最大值GZm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