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申请作出不批准的决定,不需要说明理由()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事项,银行监管机构自受理之日起()日内做出核准或不核准的书面决定。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天内做出是否批准的书面决定。
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执行期满未逾()年的,不得申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申请,银监会应当在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应由法人机构向银监会申请,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自接到申请文件之日起()内,需做出书面决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由银监会责令改正,并处( )罚款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中资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新设立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不用按照该机构开业的核准程序受理、审查并决定。
被金融监管机构取消终身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累计()次被取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不得担任中资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理事长、副理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由监管部门的决定机关或由决定机关授权受理机关在审查中或事前进行。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受到本机构董事会(理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本机构内部规章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处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视情节轻重,取消()直至终身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在市场准入过程中,监管当局应对银行机构()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银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申请作出不批准的决定,不需要说明理由。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审计全系统经营管理行为的内部审计部门,可设立一名首席审计官负责全系统的审计工作。首席审计官由董事会任命并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范围,首席审计官岗位变动要事前向()报告。
监管部门应严格董事任职资格审查,细化商业银行董事任职资格要求,对董事、监事履职进行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对不尽职、失职的董事或监事,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监管部门在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要害部门岗位人员任职资格时,须按照“谁受理谁查询”的原则查询(),并根据查询结果,依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予以核准或是否同意所备案事项。
城市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由法人机构向拟任职机构所在地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提交,由其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局审查并决定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规定,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银行法人机构和总行营业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由法人机构向银监会提交,由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会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未经任职资格审查即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由中国银监会责令改正或者处以其相应的罚款。()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的期限,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委派或聘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前,应当对拟任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条件进行调查,并将记录调查过程和结果的文档纳入任职资格申请材料()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处罚信息除刑事处罚和金融监管部门作出的取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终身任职资格、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为终身有效外,其他处罚信息保存期限为处罚期限终止日起__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银行业监管管理机构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视违规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取消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禁止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等行政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