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勘验时邀请见证人应注意哪些事项?
勘验、检查现场时,应当邀请1~2名与案件无关的公民作见证人,勘验、检查有尸体的现场时,可以不邀请见证人在场。
(),它是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法对火灾现场的实地勘验与检查。
现场勘验、检查按照按照“先动后静,先下后上;先一般后重点,先固定后提取”的原则,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勘验、检查流程。()
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勘验、检查现场时,应当邀请一至二名与案件无关的公民作为见证人。
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可以进行勘验、检查。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勘验、检查,并可以邀请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和有关的当事人参加。当事人拒绝参加的,不影响勘验、检查的进行。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是侦查人员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
现场勘验、检查结束后,勘验、检查人员应当进行现场分析,分析的内容主要有()。
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只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
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勘验、检查现场时,为了保证客观公正,应当邀请()与案件无关的公民作为见证人。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的任务是()
()言词证据又称人证,是指通过人的语言、文字表现出来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勘验(检查)笔录等。
某烟草行政案件,执法人员获得以下证据: 1、现场涉案卷烟照片; 2、涉案人员谈话笔录; 3、烟草零售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证人的谈话记录; 5、卷烟检验检测报告书; 6、检查(勘验)笔录; 7、运输卷烟的电动车一辆。 上述证据分别属于哪种证据类型?
证据材料包括物证、()证人证言,受侵害人的陈述、被调查人的陈述、()、现场笔录、()、勘验和检查笔录。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计算机违法案件进行现场勘验时,应当注意保护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和数据,并复制与案情有关的电子资料和数据。现场勘验笔录应当由参加勘验的人员、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
证据的种类有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
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规定,公安机关勘验、检查刑事案件现场形成的《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现场勘验、检查按照按照“先动后静,先下后上;先一般后重点,先固定后提取”的原则,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勘验、检查流程()
在刑侦一体化侦查办案平台“现场勘验”信息录入中,现场见证人必须填写()名。
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不参加勘验、检查的人或者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勘验、检查、辨认笔录和现场笔录是指执法人员对于与案件有关的进行勘验、检查、辨认后所作的书面记载和对有关行为现场情况所作的书面记录()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勘验火灾现场,勘验人员不应少于二人。勘验现场时,应(),并应记录见证人或者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电话等。
()是火灾调查人员在现场外围对火场的巡视和观察,以便对整个现场获得一个总的概念,通过对火场环境的勘验,可以发现、采取和判断痕迹及其他物证,核对与火场环境有关的证人陈述,在观察的基础上拟定勘验范围和确定勘验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