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货共线Ⅰ级铁路区间线路最大限制坡度,内燃牵引的困难区段为()。
客货共线Ⅱ级铁路区间线路最大限制坡度,电力牵引的一般区段为()。
超重列车是指列车重量超过列车运行图规定的牵引定数()及以上,且连续运行距离超过机车规定区段的1/2的货物列车。
单机挂车的数量不分空重及区段内坡度,均以()辆为限,但不准超过该区段牵引定数,并接通制动软管。
欠重列车是指列车重量按列车运行图规定的牵引定数欠()及以上,换长欠1.3及以上,且连续运行距离超过机车乘务规定区段1/2的货物列车。
客货共线Ⅱ级铁路区间线路最大限制坡度,电力牵引的困难区段为()。
线路坡度有()以上的区段,其牵引定数的尾数波动,局管内列车由铁路局自定,跨局的由有关局商定并经铁道部批准。
超重列车是指列车重量超过列车运行图规定的牵引定数81t及以上,且连续运行距离超过机车乘务规定区段()的货物列车。
机车牵引定数,管内旅混列车按牵引辆数原则不上波,特殊情况须经路局批准,只允许上波1辆。线路坡度在12.5‰以上的区段货物列车牵引定数原则不上波,必要时须经路局批准,按()办理。
在()区段的长大桥梁、隧道巡视时,比照200km/h以上区段巡视办理。
欠重列车是指列车重量按过列车运行图规定的牵引定数欠81t及以上,又换长欠()及以上,且连续运行距离超过机车乘务规定区段1/2的货物列车。
货运机车牵引重量标准(也叫机车牵引定数),一般是指一台某一类型的机车,在一定的限制坡度的条件下,所能牵引列车的()。
线路坡度在()以上的区段,长大隧道牵引定数在1500吨及其以下的波动尾数,铁路局管内的由铁路局制定;跨铁路局的由两局协商报铁道部批准。
超重列车是指列车重量超过列车运行图规定的牵引定数slt及以上,且连续运行超过规定区段()的货物列车。
牵引定数是指在牵引区段内,依据计算结果,并根据运输需要和具体情况在运行图中确定的机车牵引重量标准。
在一座长度为300m的隧道内,坡度为12.5‰,单线线路,轨道结构表列标准混凝土枕为1760根/km,按规定正线轨道加强增加80根/km混凝土枕。
超重列车是指列车重量超过列车运行图规定的牵引定数()及以上,且连续运行距离超过机车乘务规定区段1/2的货物列车。
在160km/h―200km/h区段巡视时,应事先告知(),并在车站设置驻站联络员进行行车防护。在200km/h以上区段,一般不进行步行巡视,必须进行巡视时,各铁路局制定具体办法。在160km/h―200km/h区段长大桥梁、隧道巡视时,比照200km/h以上区段巡视办理。
行规规定:实际牵引重量超过运行图规定本区段牵引定数()t及其以上的货物列车称为超重列车。
列车牵引重量按运行图规定的牵引定数欠81吨及以上,连续运行距离超过规定机车乘务区段的1/2的货物列车为欠重列车。()
列车重量按运行图规定的牵引定数超81t及以上,连续运行距离超过规定机车乘务区段的三分之一的货物列车为超重列车()
遇机车牵引力临时不足、线路临时慢行、列车临时限速等特殊情况,在困难区段可能发生坡停或严重运缓,需要列车临时减吨时,减吨比值可根据具体情况减牵引定数的()。
超重列车是指列车重量超过列车运行图规定的牵引定数81t及以上,且连续运行距离超过机车规定区段的()的货物列车。
超重列车是指列车重量超过列车运行图规定的牵引定数()及以上,且连续运行距离超过机车乘务规定区段1£¯2的货物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