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4年度利润总额为505万元,其中本年度国债利息收入8万元,已计入营业外支出的税收滞纳金3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2014年度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甲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为20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20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则甲公司2014年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为()。
甲公司2012年的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税前经营利润为500万元,利息费用为100万元,年末股东权益为1200万元,税后利息率为5%(根据年末净负债计算),利润总额为400万元,所得税费用为80万元,本年的股利支付率为40%,则有关甲公司2012年财务指标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某工业企业2015年度的营业收入100万元,营业成本50万元,管理费用10万元,投资收益20万元,所得税费用18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计算该企业利润表中“利润总额”、“净利润”项目的金额。
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分别确认了l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2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甲公司当期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为15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公司2015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应列示的金额为()万元
A公司201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80万元,2014年度利润总额为480万元,所得税费用为125万元,按税后利润的10%和5%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100万元。A公司2014年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万元。
2015年12月31日,DUIA公司因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分别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20万元和递延所得税负债10万元。DUIA公司当期应交所得税为14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2015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应列示的金额为( )。
计算确定甲公司2014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本年金额”栏应列示的金额。
分别计算甲公司201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交所得税以及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金额。
甲公司2010年利息支出为32万元,其中计入在建工程的利息支出为16万元,2010年度净利润为24万元,所得税费用为8万元,则利息保障倍数为()。
甲公司2×17年度实现净利润820万元。其他有关资料如下: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摊销额为50万元,本期财务费用为30万元(其中包括应收票据贴现利息3万元),实现投资收益45万元,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7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5万元(对应所得税费用科目),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20万元,固定资产折旧为28万元(其中计入在建工程项目的金额为8万元),无形资产摊销为16万元。假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均影响当期利润,不存在其他调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项目,甲公司2×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万元。
甲公司2×16年财务报表于2×17年4月30日批准对外报出,2×16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17年5月31日完成。2×17年4月,甲公司收到了当地税务部门返还的于2×16年已经缴纳的部分所得税税款,金额为720万元。在2×16年年末,甲公司因无法合理预计将要返还的所得税税款,因此未在2×16年度会计报表中反映该事项,而是以全部的利润计算了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甲公司在2×17年4月收到返还的所得税税款时,正确的会计处理为()。
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分别确认了2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4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甲公司当期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为3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7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应列示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于2015年4月30日批准报出,2014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5年5月31日完成,所得税税率为25%。2015年4月20日,甲公司收到当地税务部门返还其2014年度已交所得税款的通知,甲公司4月30日收到税务部门返还的所得税款项200万元。甲公司在对外提供2014年度财务报表时,因无法预计是否符合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故全额计算缴纳了所得税并确认了相关的所得税费用。甲公司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款应做的会计处理为( )。
2×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分别确认了1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2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甲公司当期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为15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16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应列示的金额为()万元。
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分别确认了1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2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甲公司当期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为15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公司2011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应列示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2×17年度实现净利润820万元。其他有关资料如下: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摊销额为50万元,本期财务费用为30万元(其中包括应收票据贴现利息3万元),实现投资收益45万元,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7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5万元(对应所得税费用科目),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20万元,固定资产折旧为28万元(其中计入在建工程项目的金额为8万元),无形资产摊销为16万元。假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
根据资料(1)至(5),甲公司2014年度利润表中“营业成本”的金额是()万元。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各年税前会计利润均为10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2×20年末“预计负债”科目余额为500万元。甲公司2×21年实际支付保修费用400万元,在2×21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60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2×21年度因该业务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为()
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发现应自2014年12月开始计提折旧的一项固定资产从2015年1月才开始计提折旧,导致2014年度管理费用少记200万元,被认定为重大差错,税务部门允许调整2015年度的应交所得税。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利润表中的2014年度净利润为500万元,并按10%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更正该差错时应将201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年初余额调减()万元。
甲公司2010年利息支出为32万元,其中计入在建工程的利息支出为16万元,2010年度净利润为24万元,所得税费用为8万元,则利息保障倍数为()。
某企业2014年度利润总额为505万元,其中本年度国债利息收入8万元,已计入营业外支出的税收滞纳金某企业2014年度利润总额为505万元,其中本年度国债利息收入8万元,已计入营业外支出的税收滞纳金3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2014年度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2020年年初,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为20万元(全部由存货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0。2020年12月31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增加100万元, 期初存货出售了50%。甲公司当期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为115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20年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项目应列示的金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