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节性收购贷款期限原则不超过()个月,最长不能超过()个月,不得循环使用,到期必须收回。
采取延长期限方式办理重组贷款的,重组后贷款期限(原期限+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对应贷款品种的最长期限。()
土地储备贷款风险管理的措施之一是:以抵押贷款方式向土地储备机构发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收购土地评估价值的50%,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粮食购销贸易企业使用粮食收购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以抵押贷款方式向土地储备机构发放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收购土地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
对粮食加工企业发放粮食收购贷款,借款合同必须明确贷款()偿还数额,并监督企业按约收回,不得周转使用。
1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粮食加工企业使用粮食收购贷款期限和展期有何规定?
粮食生产贷款要根据粮食售出时间合理约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使用粮食收购贷款的企业,必须在农发行开立收购资金存款账户,粮食收购贷款必须进入收购资金存款账户,也可以从其他账户汇划和支付。
粮食购销贸易企业使用粮食收购贷款期限和展期有何规定?
粮食加工企业短期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原则上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最长不超过()年
使用粮食收购贷款的企业,必须在农发行开立(),粮食收购贷款必须进入收购资金存款账户,不得从其他账户汇划和支付。
粮食加工企业使用粮食收购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个月,可以办理展期。
粮食收购贷款采取现金方式向售粮人支付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现金支取量一般为3至5天收购量,最长不超过()天收购量
根据人行银发〔2003〕121号文件规定,对土地储备机构发放的贷款为抵押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收购土地评估价值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
粮食调销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
对省(区)内跨市(地)收购粮食的各类企业使用粮食收购贷款有何规定?
政府土地储备机构的贷款应以抵押贷款方式发放,且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收购土地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政府土地储备机构的贷款应以抵押贷款方式发放,且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收购土地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我行粮食仓储设施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短期贷款展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
()以内(含)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以上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